关于我们

上海刑事律师团队
策法刑事律师隶属于华荣律师事务所,专业委员会成立于2000年,目前 拥有近50人的团队,律师 平均执业年限在5年以上 ,70%以上律师获得法律硕士学位。20多年的积累,进化出独特的法律视角和敏锐的法律嗅觉,以此找寻到疑难案件的突破口,力求将委托人利益最大化。先后帮助多名委托人获从轻处理、减轻处罚、无罪释放,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及争取缓刑的成功率高达90%以上。 秉承专业化、规模化、品...

团队展示

律师团队

开庭辩护

律所荣誉

律所环境

律所环境

律所环境

栏目导航

最新文章

随机推荐

相关推荐

行为人作案后逃往他处后自杀被救是否构成自首?杨浦刑事律师告诉您

时间:2023-05-03 17:39 点击: 关键词:杨浦刑事律师,自首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犯罪事实未被掌握前,自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而自杀被救起后主动交代罪行的情况是否可以构成自首,需要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分析。杨浦刑事律师就来讲讲有关的情况。

行为人作案后逃往他处后自杀被救是否构成自首?杨浦刑事律师告诉您

  一、案例分析

  在上海某小区内,居民报警称其家中被盗,警方随后赶到现场调查。经过现场勘查及取证,警方发现了一些物证,初步推断可能是业主家中的保姆所为。但当警方赶到保姆家中时,发现保姆已经不见了踪影。

  经过警方的侦查,最终在外省的一家旅馆内,找到了这名保姆。而在被带回上海接受审讯后,保姆表示自己无法承受压力,于是在行为人作案后逃往他处的过程中,选择了自杀。不过,当保姆在死亡边缘被及时救起后,其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罪行,供认了其实施盗窃的事实。

  二、法律分析

  针对上述案例,我们需要对行为人的行为进行评价,以及是否可以构成自首。

  首先,行为人作案后逃往他处的行为,符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犯罪事实未被掌握前的投案条件。因此,在行为人被抓捕前,其选择自杀的行为不能够阻碍其自首的认定。

行为人作案后逃往他处后自杀被救是否构成自首?杨浦刑事律师告诉您

  其次,行为人在被救起后,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主动交代罪行并不等同于自首。自首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犯罪事实未被掌握前自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而在本案中,行为人是在被抓捕后才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因此无法认定其行为构成自首。

  最后,针对本案的定罪量刑,应当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盗窃罪的量刑标准主要取决于被盗财物的价值大小。在本案中,被盗财物的价值大小需要进一步确认,以确定具体的量刑标准。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其处罚。由于本案中行为人未能构成自首,因此无法适用该条法律规定。

  三、结论

  综上所述,针对本案,行为人在犯罪事实被掌握前自杀并被救起后主动交代罪行的行为,不能构成自首。其行为应当依据盗窃罪的实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我们需要注意自首和主动交代罪行的区别,不能简单将二者混淆。同时,针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行为,在判断其是否自首时,需要根据其行为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最后,对于全社会而言,应当加强法律宣传,让人们了解自首的定义及其具体要求,以便在遇到相关情况时能够及时行动,避免因误解法律而错失自首的机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相关法律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情节较轻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第六十九条 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犯罪事实被掌握之前,如实向司法机关承认自己的罪行,有关案件的其他重要事实,主动交出自己的罪证或者提供有关线索,使案件得以侦破或者罪行轻重程度得以准确认定的行为。自首可以酌情从轻、减轻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被告人自愿认罪,能够积极赔偿或者有其他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其处罚。第二百零三条 对于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给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判决书写作规定》第三十三条 判决书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 (八)定罪、量刑的依据和理由。 ……

  五、上海市相关法律规定

  上海市是我国的一个特大城市,其法律体系与全国性法律体系基本一致,但是在具体细节上可能存在不同的规定。在本案中,可以参考上海市的相关法律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上海市刑事诉讼规定》第三十三条 被告人认罪认罚具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自首;(二)积极赔偿损失;(三)有立功表现;(四)其他情节。

  2.《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刑事案件量刑工作的意见》第七条 对自首、坦白、悔罪、积极赔偿损失、自愿认罪、辩护人的诉请、羁押期限限制等有利于社会治安、公正司法的行为,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六、结语

  自首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从轻处理措施,可以减轻罪犯的处罚。在本案中,由于行为人在被救起后自动交代了罪行,属于自首的情况。因此,法院在判决时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条文,对行为人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在具体处理时,法院应当对行为人的自首情况、主动交代罪行的情况、犯罪的性质、情节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以确定行为人的处罚。此外,法院还应该注重法律适用的公正和平衡,保证对行为人的处罚符合法律和社会公正的原则。

  最后,上海市的相关法律规定也需要在处理该案时加以考虑。根据《上海市刑事诉讼规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刑事案件量刑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文件,行为人在自首、坦白、悔罪、积极赔偿损失等方面表现出的积极性,也应该纳入考虑范围之内。

行为人作案后逃往他处后自杀被救是否构成自首?杨浦刑事律师告诉您

  总之,杨浦刑事律师提醒大家,对于本案,行为人虽然逃往他处,但在被救起后自动交代了罪行,属于自首的情况。因此,法院在处理时应该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和法律规定,对行为人进行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处理措施。


人民法院可否变更起诉罪名定罪处 定额承包者上缴定额利润后的营利
杨浦刑事律师带你Get政法机关职能 杨浦刑事律师为您讲解司法实践中
套路贷与高利贷有何区别?杨浦刑 杨浦刑事律师带您了解盗窃罪中不
行为人作案后逃往他处后自杀被救是否构成自首?杨浦刑事律师告诉您 http://www.lvshi985.com/yp/2564.html
以上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