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上海刑事律师团队
策法刑事律师隶属于华荣律师事务所,专业委员会成立于2000年,目前 拥有近50人的团队,律师 平均执业年限在5年以上 ,70%以上律师获得法律硕士学位。20多年的积累,进化出独特的法律视角和敏锐的法律嗅觉,以此找寻到疑难案件的突破口,力求将委托人利益最大化。先后帮助多名委托人获从轻处理、减轻处罚、无罪释放,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及争取缓刑的成功率高达90%以上。 秉承专业化、规模化、品...

团队展示

律师团队

开庭辩护

律所荣誉

律所环境

律所环境

律所环境

栏目导航

最新文章

随机推荐

相关推荐

嘉定刑事律师告诉您以假贷款合同掩盖挪用公款的行为如何定罪

时间:2023-05-08 10:36 点击: 关键词:嘉定刑事律师,挪用公款

  以假贷款合同掩盖挪用公款的行为是一种常见的经济犯罪行为,其侵犯了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也损害了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本文嘉定刑事律师将从法律的角度对该行为的定罪标准和适用原则进行探讨,并结合上海市的相关案例进行分析。

嘉定刑事律师告诉您以假贷款合同掩盖挪用公款的行为如何定罪

  一、假贷款合同掩盖挪用公款的行为构成的罪名

  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以假贷款合同掩盖挪用公款的行为构成的罪名应当是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一种犯罪行为,指的是在承担管理、保管、使用或者审计公共财物的职责时,将公共财物挪作他用或者将个人财物冒充公共财物使用的行为。具体来说,假贷款合同掩盖挪用公款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的条件如下:

  挪用的对象必须是公共财物。公共财物指的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基金会、军队等组织及其下设机构、事业单位、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管理、保管、使用的财物,以及国家为履行公共职能而征收的财物。

  挪用行为必须是将公共财物挪作他用或冒用公共财物。这包括将公共财物用于非法用途或者私人用途,或者将个人财物冒充公共财物使用等行为。

  挪用行为必须是在承担管理、保管、使用或审计公共财物的职责时发生。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可以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社会组织负责人、社会福利机构负责人等。

  二、假贷款合同掩盖挪用公款的行为定罪标准

  针对假贷款合同掩盖挪用公款的行为,其定罪标准应当是以实质行为为依据。也就是说,判断该行为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需要从实质行为出发,确定行为人是否具有将公共财物挪作他用或冒用公共财物的行为,并且必须是在承担管理、保管、使用或审计公共财物的职责时发生的行为。因此,要对该行为进行定罪,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存在实质行为。

  在假贷款合同掩盖挪用公款的行为中,实质行为指的是将挪用的公款以假贷款的形式掩盖或伪装,使之看起来像是正常的借贷行为,以此掩盖其挪用公款的实际情况。这种行为虽然形式上看起来是贷款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但实质上是将公款挪作他用或者冒用公共财物,因此可以认定为挪用公款罪的实质行为。

  挪用对象必须是公共财物。在假贷款合同掩盖挪用公款的行为中,挪用对象必须是公共财物,即来自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基金会、军队等组织及其下设机构、事业单位、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管理、保管、使用的财物,以及国家为履行公共职能而征收的财物。如果挪用的财物不属于公共财物,那么就不能认定为挪用公款罪。

  3.挪用行为必须是在承担管理、保管、使用或审计公共财物的职责时发生。

  在假贷款合同掩盖挪用公款的行为中,挪用行为必须是在承担管理、保管、使用或审计公共财物的职责时发生。这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社会组织负责人、社会福利机构负责人等,只有当行为人在承担管理、保管、使用或审计公共财物的职责时发生挪用公款行为,才能构成挪用公款罪。

  三、上海市相关案例分析

  案例一2019年,上海市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以该公司的名义与一家贷款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金额为500万元,但实际上,张某并没有将这笔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而是将其用于个人投资,最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该案中,张某利用公司的名义与贷款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并非真实借贷关系,其实质行为是将公司的公款挪用作个人投资,因此构成了挪用公款罪。

  案例二2018年,上海市某单位的工作人员李某在财务工作中,将公司资金挪用用于个人购物、娱乐等方面,共计挪用公款20余万元。该案经过审理后,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该案中,李某作为公司的工作人员,具有承担管理、保管、使用公共财物的职责,但他却将公款挪用作个人消费,从而违反了挪用公款罪的相关规定。

  案例三2016年,上海市某社会组织的负责人王某,利用该组织的名义与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金额为100万元,但实际上,王某并未将这笔款项用于该组织的经营活动,而是挪用公款用于个人生活。该案经过审理后,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该案中,王某作为该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具有承担管理、保管、使用公共财物的职责,但他却将公款挪用作个人消费,从而构成了挪用公款罪。

  四、相关法律条文

  我国《刑法》对挪用公款罪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条:

  第二百五十三条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或者私分公款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百五十四条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将公款用于营利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公款的,依照前一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五十五条 管理、保管、使用公共财物的职务人员挪用公共财物的,依照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五十六条 挪用公款罪的数额,以人民币五万元为界限。数额较大的,应当从重处罚。

  以上法条对于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刑罚等方面均有详细规定,对于定罪量刑等问题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嘉定刑事律师告诉您以假贷款合同掩盖挪用公款的行为如何定罪

  五、结语

  总之,在以假贷款合同掩盖挪用公款的行为方面,我们需要认真分析案情,了解被告人的具体行为,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定性定罪。同时,在审判过程中,还需要注意证据的充分性、合法性,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审判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嘉定刑事律师告诉您以假贷款合同掩盖挪用公款的行为如何定罪

  嘉定刑事律师提醒大家,对于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来说,合法、规范的经营行为和财务管理是防范挪用公款罪的最有效方法。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资金使用范围和流程,加强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


嘉定刑事律师来讲讲如何理解用违 嘉定刑事律师为您讲解自动投案后
在套路贷中为了索债非法拘禁会怎 嘉定刑事律师为您讲解套路贷是否
消费者对商家高价索赔是否属于敲 P2P收购黑色产业链是怎样的?嘉定
嘉定刑事律师告诉您以假贷款合同掩盖挪用公款的行为如何定罪 http://www.lvshi985.com/jd/2583.html
以上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