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政府机关进行工作研究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其他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发展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我们国家政策或者一个集体主义利益遭受特别具有重大风险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接下来就由虹口刑事律师为您讲解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立法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8条、第342条,第410条的解释(2001年8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09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修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了刑法第228条、第342条、第410条规定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和第410条规定的“非法批准征收”。 “征地占用”的含义如下: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规定的“违反国家土地资源管理会计法规”,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问题以及发展有关企业行政法规中关于中国土地进行管理的规定。刑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的“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是指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耕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
二、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文件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和有关土地管理行政法规的规定。 非法批准征用或者占用情节严重的耕地、林地和其他农业用地。涉嫌下列规定情形十分之一的,应予立案:非法获得批准征用、占用企业基本实现农田10亩以上的;非法获得批准征用、占用企业基本实现农田以外的耕地30亩以上的;非法批准征用或者占用其他土地50亩以上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虽达不到上述标准,但造成耕地大规模破坏或植被严重破坏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发纠纷,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非法批准单独征用、占用防护林地、特殊用途林地或者共计10亩以上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林地20亩以上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林地造成企业直接影响经济发展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社会造成安全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分别使用或者合计5亩以上问题或者没有其他林地10亩以上毁坏的;其他严重情形。
三、立案标准
1、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立案时确实已经造成的经济损失。移送起诉前,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友追回的经济损失,以及司法机关或者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追回的经济损失,不予扣除,但可以考虑对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罚。
2、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林地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情节严重”的,以非法批准征用、占用林地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非法批准征用、占用防护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10亩以上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林地已达二十亩以上的;非法批准征占林地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00万元,或者造成本条第(一)项所列林地数量分别达到或者共计破坏5亩以上,或者本条第(二)项所列林地数量达到10亩以上。
3、第三条实施本解释第二条明确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我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的“致使我们国家发展或者通过集体经济利益遭受特别意义重大风险损失”,应当以非法批准征用、占用企业土地罪判处三年以上就是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批准征用或者占用防护林地、专用林地分别或者合计20亩以上;非法批准征占其他林地40亩以上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林地造成企业直接影响经济发展损失数额可以达到六十万元以上,或者社会造成本条第一项规定的林地数量进行分别使用或者资产合计达到十亩以上问题或者本条第二项规定的林地数量没有达到二十亩以上毁坏。第七条重复执行本解释的规定,应当依法起诉,不予处理的,应当按累计处罚次数和金额处罚。
4、第四条国家政府机关进行工作研究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我国土地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企业土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自己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大量土地情节严重,依照中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以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城市土地罪定罪处罚: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三十亩以上的;非法批准征用或者占用其他土地50亩以上的;虽未达到通过上述研究数量标准,但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资源造成律师直接影响经济发展损失三十万元以上;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等恶劣情节的。
实施第四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自己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致使我们国家发展或者通过集体经济利益遭受特别对于重大风险损失”:非法批准征用或者占用20亩以上基本农田的;非法获得批准征用、占用企业基本实现农田信息以外的耕地六十亩以上的;非法获得批准征用、占用企业其他国家土地一百亩以上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严重损害五亩以上基本农田和十亩以上其他耕地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资源造成律师直接影响经济发展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等恶劣情节的。对多次执行本解释规定的,依法追究责任,或者一年内多次执行本解释规定而不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量、金额处罚。以上就是虹口刑事律师为您讲解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的整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类似的法律问题,还请虹口刑事律师为您做一对一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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