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走私案件律师有专业的吗 石墨是碳的同素异形体,在工业上应用广泛。近年来,中国石墨出口产业发展迅速,已成为世界主要生产中心。然而,由于其特殊性,石墨一直受到海关的重点监管。如果出口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很可能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甚至构成走私犯罪。
1.海关对石墨出口有什么监管政策?
石墨产品因其成分和用途不同,将被划分为不同的税号,出口时将适用不同的监管政策。
(1)出口关税。
在2017年1月1日之前,根据关税代码25.04,天然石墨的出口应缴纳出口税。
由于世贸组织争端,中国将从2017年1月1日起取消天然石墨的出口关税。
(二)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
由于高纯度、高强度人造石墨是核工业的反应堆结构材料,也是用作导弹火箭的部件,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的第一批《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包括以下石墨产品:
2006年7月,商务部、国防科工委、海关总署联合发布2006年第50号公告,决定对部分石墨相关产品实施临时出口管制措施。此后,国家陆续将膨胀石墨列入临时出口管制商品目录。
目前,列入《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目录》的石墨产品是《核出口管制清单》所列物项和技术中的“临时管制物项”,具体如下表所示:
根据《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营者出口上述石墨相关产品时,应向海关出具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海关凭许可证接受申报并办理通关手续。
二、石墨产品出口走私,可能涉及哪些罪名?
(一)走私普通货物罪。
因为2017年前出口天然石墨必须缴纳出口税,如果2017年前出口天然石墨,如漏报价格、漏报数量等。,并且在出口环节逃避国家税收,达到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起点,则可能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虽然我国已经取消了天然石墨的出口关税,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10号,以下简称《走私司法解释》),走私普通货物罪的应纳税额按照实施走私时的关税、税率、汇率和完税价格计算。
也就是说,对于2017年以前的走私,按照当时的出口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因此,只要案件仍在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内,缉私部门仍可追究当年偷逃国家税收的刑事责任。
(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罪。
如上所述,膨胀石墨和石墨电极等产品是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出口需要许可证。
2014年《走私司法解释》首次明确规定了出口国未经许可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的行为性质和处理原则。
根据《走私司法解释》和石墨制品的性质,擅自出口《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目录》所列石墨制品的行为,构成《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的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罪。
这种行为,一般称为“无证出口走私”,是目前石墨产品出口走私的主要形式。
相关法律法规:
走私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未经许可进出口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
3.有哪些行为会被视为“逃证”走私?
在实践中,更常见的“逃避证书”走私方法有:
(一)海关周边走私:将国家限制出口的石墨产品在非海关场所运输出境。
(二)隐藏走私:将国家限制出口的石墨产品隐藏在其他出口货物中。
(三)假名称:《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目录》所列石墨产品应作为其他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商品申报出口。
(4)“借用许可证”出口:企业无“许可证”,利用借用、租借或他人购买的许可证走私限制出口的石墨产品。
4.在“借据”出口中,哪些参与者会被认定为走私?
根据相关规定和司法实践,一般情况下,许可证的借款人(买方)是“借证”出口走私行为的主要实施者。
合法持有《许可证》的企业,与他人合谋,将《许可证》非法出借或者转让给他人,协助通关的,是走私罪的共犯。
中心介绍的“经纪人”如果积极参与走私,也会被认定为走私共犯。
当然,在司法实践中,定罪量刑时会综合考虑每个参与者的犯罪情节、地位和作用。其中,犯罪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视为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可以视为共犯,应当依法减轻处罚。
5.取得许可证但超过许可证数量或谎报最终目的地的行为是否构成走私罪?
出口石墨产品时,往往出现企业已取得许可证,但实际出口数量超过许可证允许的数量,或者实际出口最终目的地与许可证和报关单上申报的最终目的地不符的情况。
这样的行为无疑违反了海关的规定。然而,在实践中,对于这种行为是否构成走私犯罪,存在不同的观点和看法。
我们认为,这种行为的性质不应一概而论,而应根据具体案件,结合行为人的主观目的、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6.“逃证”走私石墨制品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根据《刑法》和《走私司法解释》的规定:
走私限制出口20吨以上不满100吨或者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石墨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走私一百吨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上海走私案件律师有专业的吗 走私数量不足20吨,价值不足20万元的,不构成犯罪,只需由海关给予行政处罚。
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会在上述量刑幅度的基础上,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并考虑当事人的自首、立功、从犯、累犯等量刑情节,决定最终量刑。
气枪铅弹的走私行为侵犯了我国进 | 司法机关对毒品案件立功情形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