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出生于1996年,因生活不好而厌世。他在网上约了一个不认识的李一起自杀,李跳水库自杀了,姚半途反悔。看着李跳水库,姚没有采取任何救援措施。上海知名刑事律师和你一起梳理这个案例。
姚某帮助他人自杀的行为也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裁定,维持原判。姚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姚某和受害人李某(男,死年24岁)在案发前从未相识,两人因生活、心理压力等原因厌世,意图自杀。
2020年4月2日,姚与李通过互联网相遇,并在广州白云区六片山水库自杀。4月3日,根据事先约定,李从东莞乘出租车前往白云区会见姚。
4月4日中午,他们一起在五金店买了一根绳子,去了六片山,但此时姚已经放弃了自杀的想法,李仍然决定自杀。4月4日20时许,在李的请求下,姚帮助李用绳子捆绑身体和石头,然后离开,李跳进水库里自杀。
姚明知道李自杀后,没有采取任何帮助和救援措施,也没有通知他人。4月10日,公安民警在姚刚入职的公司宿舍逮捕了他。经鉴定,李可排除机械损伤死亡,符合溺水死亡。
一审法院认为
姚某帮助他人自杀,造成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姚某犯罪后如实供认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姚某知道自己的第一次行为会导致受害人李某的死亡风险,但李某自杀后没有采取任何积极的补救措施,酌情从重处罚。
为此,姚某在一审中被判刑7年,姚某认为刑罚过重,上诉请求轻判。
广州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现有证据可以证实,死者李确实有自杀的想法和行为,虽然姚没有强迫,教唆,诱使李自杀,但姚参与并协助李自 杀,让死亡结果,原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定罪正确,适当量刑,审判程序合法。
2021年3月1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姚某上诉,维持原判。
上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讲述男子杀 | 上海刑事律师分析邻里矛盾引发的 |
上海知名刑事律师解答骗婚能告诉 | 上海知名刑事律师解读女孩被领导 |
上海知名刑事律师谈男子拍摄近5 | 上海知名刑事律师分析女性精神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