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情况
近日,山东交通技术员学院学生死亡事件引起了公众舆论的广泛关注,公众舆论对具体事实存在争议。根据目前学校的通知,该学生于2021年9月25日晚18时24分在去教室的路上与同学一起行走时晕倒。然而,互联网上还有另一种说法,即改名的学生被学校的学生教官殴打致死。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进行调查。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无论事件的最终真相如何,都无法逃脱刑法的制裁。
上海权威刑事律师分析
以下是对最终事实可能性的相应刑事分析。
首先,如果事件最终发现的事实正如学校通知所说,学生在去教室的路上晕倒,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传播学生是被教练殴打致死谣言的相关人员,可能会受到刑事制裁。由于事件真相的争议引起了公众舆论的广泛关注,对公众舆论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如果最终证明学生被教练殴打致死是谣言,那么传播者很可能会根据挑衅罪被判处刑罚。但是,在具体确定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员时,应限于制造谣言和传播谣言的人员。如果相关人员真的相信其为事实而传播,则不涉及刑事风险。
其次,如果网上说学生被教官殴打致死是真的,而学校的通知是假的,那么涉及的刑事问题就更加复杂了。首先,殴打学生致死的行为人应当承担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具体认定哪一项罪行应当根据案件情况确定其主观意图。故意伤害的,适用致人死亡的加重处罚。故意杀人的,应当确定故意杀人罪。同时,学校相关人员,即学校领导,可能涉嫌隐瞒、掩盖、毁灭、伪造证据等相关犯罪。如果学校确实知道学生被殴打致死,并仍然决定通知虚假事实隐瞒相关情况,无论其动机如何,最终都会产生掩盖嫌疑人的客观效果。此外,如果网上传播的学校删除了监控录像,学校领导应承担毁灭证据。
因此,法网律师认为,无论最终事实如何,在上述两种情况下,相关人员都将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建议有关人员及时自首,解释有关情况,争取宽大处理。上海权威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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