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白马庙街2号小区四五六楼四户业主因一楼两户业主改变主意,阻碍电梯安装,将一楼业主告上法庭。
成都市温江区白马庙街2号小区建于2004年左右,只有两栋住宅楼,楼高6层。每层有两个居民。上下楼梯都是梯子。现在安装电梯的是小区内这栋楼的2单元,涉及整个2单元的12户。上海长宁刑事律师为您解读案情。
电梯钢架结构基本完成,旁边有一些电梯建筑材料,工人正在安装一些零件。据施工方负责人介绍,他们去年5月开始施工,后来遇到业主诉讼,停工。今年3月,他们又开始进入施工现场,(4月)20日安装电梯,可能在5月10日正常使用。我做了这么多电梯,这是我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一开始,每个人都同意签字,一楼也同意在楼上安装,后来在施工中后悔。
2019年,白马庙街2号社区2单元开始征求意见,涉及的12户居民同意安装电梯。2019年11月,电梯安装意见也得到了相关部门的批准。2020年4月,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建筑公司发出了现有住宅电梯独立增加通知。5月,施工方开始进入施工现场。不久,一楼的两户人家提出异议,防止施工,防止安装电梯。
一楼的居民声称,当他们买房子时,他们选择了一楼,也就是说,社区里没有电梯。买一楼的房子比高层要贵得多。一楼的居民认为,电梯的安装对他们的照明有影响,但也直接影响了房子的价格,电梯去年开始安装,今年还没有完成,电梯对门不好。
楼上的业主与一楼的业主多次沟通,但没有结果。四、五、六楼的四名业主共同起诉了一楼的两名业主,要求一楼的业主停止阻碍电梯施工,并配合电梯合同的安装继续履行。成都温江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一法院院长林毅介绍了争议的焦点,在案件处理中增加电梯应该是最大的争论,楼下业主说他们是成都现有住宅独立增加电梯项目相关协议的内容,单位业主也不知道上述签名,也认为电梯安装可能方便安全,消防疏散、照明等不可预见的隐患,阻碍了电梯的安装。
去年9月,温江区法院审理了高层居民起诉底层居民安装电梯的案件。法院认定,社区安装电梯进行宣传,相关程序也按要求进行。
温江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一法院院长林毅表示,法院最终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一楼居民必须停止电梯安装和施工障碍,判决是基于物权法,我们认为涉案单位增加电梯占建筑总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占业主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经过宣传、备案、批准一系列程序后,我们经过审理,最终认为电梯增加程序合法、合法,我们认为电梯安装符合法律规定。一楼的业主辩护安装电梯可能造成的相关隐患,我们告诉他们另行主张权利。
一审后,被告拒绝接受上诉。
今年1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不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于这起诉讼案件,社区中的许多业主表示,他们理解高层居民起诉低层居民的行为,并认为安装电梯可以改善高层居民的生活条件。这些业主说,每个人都住在一个社区的一个单元里,最好协商一下,不一定要起诉法庭。许多市民认为,经过法院的判决,旧社区的电梯安装将更加顺利,低层业主可能会阻碍电梯的安装。上海长宁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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