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法院获悉,法院13日判处当地私立学校副校长吴猥亵学生案,判处吴有期徒刑14年,并禁止吴自刑罚执行之日起五年内从事教育及相关职业。上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为你分析这个案例。
绵阳市涪城区检察院于2020年9月18日指控被告吴某犯强制猥亵儿童罪,并向涪城区法院提起公诉,同日立案。绵阳市涪城区法院因涉及被害人个人隐私,于2020年11月4日未公开审理此案。
记者了解到,学生们对吴某某的集体报告源于一起意外事件。2020年4月中旬,吴某某在2006年学生班发送了一条群发信息,称他想成为新学校的校长,并要求学生转发他的晋升信息。看到这一消息后,一些学生指责吴某在小组任教期间的行为:拳打脚踢、扇耳光、体罚跑到操场上;明目张胆地骚扰和胁迫‘个别’女孩。
2020年5月1日,绵阳市涪城区警方通报,吴某因涉嫌犯罪的体罚和性骚扰学生被拘留,并向社会收集了吴某的犯罪线索。
1月13日,绵阳市涪城区法院判处被告吴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总刑期15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被告吴自刑罚执行之日起五年内从事教育及相关职业。
2020年4月22日,微博用户周晓发布视频称,13年前,她在2009年四川绵阳东辰学校(以下简称东辰学校)15班学习时,遭到班主任、数学老师吴的多次性骚扰,包括摸胸、贴脸、接触下半身等。
许多男孩指控他们受到吴的体罚和虐待。举报人数一度接近200人,几乎贯穿了吴在东辰学校的整个教学生涯。
8月8日,其中一名受害者在微博上报道了吴的真实姓名,并向记者发出了《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通知书》。
通知显示,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已收到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猥亵儿童案案件材料。
通知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南(试行)》第七十五条,现告知您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适用于未成年人)未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2020年8月7日,通知书盖有绵阳涪城区人民检察院印章。上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