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法律服役是每一个适龄青年的义务。但是,近几年拒服兵役的现象时有发生,拒服兵役的性质恶劣。最近,河北一00后拒服兵役被罚3万8千人,需要通过法律手段,告诫拒服兵役者,逃避服兵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以下上海著名刑事律师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一、河北一00后拒服兵役被罚3万8千人,拒服兵役承担法律后果
四月十四日,河北辛集市委宣传部官方网站发布了《辛集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高永好拒服兵役处罚的通报》。据通报,这名男子一次因拒服兵役被罚款38000元;不能聘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能在两年内升(复)学、参加成人教育考试等处罚。
情况介绍:高永好,男,汉族,2000年3月出生,身份证号130181xxxxxxxxxx,中专文化,群众,辛集市张古庄村。经辛集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2020年9月应征入伍为哈尔滨某部队服务。
高永好参军后,因对部队的不适应军训,多次向所在部队提出书面申请,表示不愿意服役,部队和市、乡两级人民武装部和家属多次对其家属进行教育指导,仍然不服从,本队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例》的规定,对其进行除名处理,并将其退回。
高永好拒服兵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已构成拒服兵役罪。为了有效地维护依法服兵役的严肃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及军动〔2018〕238号《关于解决入伍拒服兵役问题的暂行办法》,惩治自己.警告他人,决定将高永好拒服兵役列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下列处罚:
1.对高永好进行一次罚款38000元,按照辛集市2020年农村义务兵优待金标准(19000元/年)2倍以上的标准,对高永好进行一次罚款38000元,并将其上交市财政,纳入市财政预算。
2.不得聘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
3.在本人户籍的“兵役情况栏”上注明“拒服兵役”,两年内不得出国(境).两年内不得升(复)学和参加成人教育考试,由市教育局负责实施。
4.《辛集市2020年拒服兵役人员黑名单》被列为严重不诚信行为,列入个人信用记录,由中国人民银行辛集市支行负责实施。
5.以高永好为反面典型,以违反兵役法为例,通过市新闻媒体进行通报。
二、拒服兵役行为处罚的最新基础
对于拒服兵役,国家主要依据是兵役法.《中国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和《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
按照2018年新颁布的纪律条令(试行),义务兵违反纪律,有下列情况之一,应予以除名:
1.无正当理由坚持提前退出现役,并经常拒绝履行职务,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2.擅自擅自离队或无故超过15天不归累计者。军队和兵役机关的退伍人数不会计入退伍人数。
《兵役法》规定,拒服兵役的行为将纳入严重违反国防义务的失信主体名单,实行联合惩戒,不能聘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在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升学,根据规定取消义务兵优待,并处以入伍地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两倍以上的罚款,与此同时,对拒服兵役行为的处罚结果,由户籍地兵役机关通知社会,并盖上永久性的“拒绝服兵役”字样。
对拒服兵役新兵的处罚做出了新规定,将以前因思想问题拒服兵役的新兵问题解决办法,也规定了以前因思想问题拒服兵役的新兵作“退兵处理”。惩治措施更明确,对全面依法治国、从严治军、保证军队的纯洁巩固有积极的作用。
在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新形势下,国家会对此出台更加有效的法律措施,制止此类行为。因此,法律义务是不能逃避的,一旦逃避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目前中国的兵役政策为自愿服兵役,非强制性,而且兵役登记后还要经过筛选。现有法律对拒服兵役规定了严厉的惩罚,一方面是为了遏制违法者,消除个人钻国家政策的空洞。另一种则是在倡导新时代的青年吃苦耐劳.勇往直前的精神和言行一致。
三、拒服兵役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兵役法》明确规定了兵役制度,认为拒服兵役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根据兵役法,公民要依法服现役,退伍的军人和军官以及其他合格的公民,在规定的年龄内服预备役,服役和预备役都是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
军队拒服兵役,是指已入伍或已批准入伍的公民,违反兵役法规,拒绝参军,逃离部队,属于严重情节。《兵役法》指的是我国宪法的违宪.国防法、兵役法以及其他军事法规。
我们的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个公民的神圣义务。依法服兵役、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对公民依法服兵役,对保证军队现役军人的更替,储备后备人员,加强国家武装力量建设,建立战时兵员动员基础具有重要意义。满足服兵役条件的青年,因怕吃苦等原因,采取不正当手段拒绝或者逃避服兵役,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国防法》第五十条规定:各级兵役机关和基层人民武装组织必须依法履行兵役职责,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履行征兵职责,确保兵员素质。其它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完成民兵和预备役工作,协助兵役机关完成征兵任务。
服兵役不只是公民个人的事,各级机关和单位都有义务配合完成征兵任务。
第十三条《兵役法》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一年满十八岁之男性公民,均应于六月三十日之前,依照县.乡.市.市辖区内兵役机关的规定,进行兵役登记。经过兵役登记和初审合格的,称为应征公民。
我们实施的兵役制度是义务兵役制,每年首先要完成兵役登记,为年度征兵工作做好准备。一经选拔成为一名光荣的军人,就应尽到义务,完成服务生涯。上海著名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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