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枉法罪是一种侵害司法公正、扰乱司法秩序的犯罪行为,涉及到广泛的职务犯罪问题。针对徇私枉法罪的判决标准,最新的刑法修正案对其刑事责任作出了规定,对于这一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将会更加加强。本文将以上海的法律案例为例,深入解析徇私枉法罪的相关法律条文及其判决标准。上海刑事律师带您了解一下相关的情况。
一、徇私枉法罪的法律条文
徇私枉法罪的法律规定主要在刑法第397条,即“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以致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为要件,即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二是结果要件,即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
二、上海徇私枉法罪案例解析
以最近发生在上海的徇私枉法案例为例,来探究徇私枉法罪的相关法律条文及其判决标准。据悉,上海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陈绍波、浦东分局原局长赵春生等人,利用职权为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致使案件无法得到公正处理。最终,陈绍波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赵春生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
从这一案例可以看出,对于徇私枉法罪的定罪量刑与其情节轻重密切相关。法院在判决时应该综合考虑犯罪主体的社会危害程度、行为的性质、犯罪的结果、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影响等因素。
三、徇私枉法罪的判决标准
徇私枉法罪的判决标准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考虑:
1、徇私枉法罪的主体要件
徇私枉法罪的主体要件是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徇私枉法罪主体的性质具有特殊性和危险性。徇私枉法罪主体的社会危害程度、行为的性质、犯罪的结果、情节的严重程度等因素均需要考虑。具体来说,判定徇私枉法罪主体的性质,应考虑职务的性质、所在单位的性质、职权的性质、利益的性质等因素。对于职务所在的行业或领域,要考虑其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的影响。例如,对于公安机关、法院、检察机关等司法机关的职务犯罪行为,其影响可能会涉及到刑事司法公正、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等重要问题。
2、徇私枉法罪的客观要件
徇私枉法罪的客观要件是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这里所指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广泛的内涵,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利益。同时,徇私枉法罪的客观要件还包括犯罪行为的结果,即破坏了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在判决徇私枉法罪时,应当考虑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具体包括损失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
案例:上海某区委原副书记胡某涉嫌徇私枉法案
胡某,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曾任上海某区委常委、副书记。因涉嫌徇私枉法罪,胡某于2018年12月被立案侦查。据了解,胡某在担任区委常委、副书记期间,涉嫌多次违规干预法律程序,徇私枉法,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社会危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判决徇私枉法罪必须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犯罪主体的性质和情节
胡某在担任区委常委、副书记期间,以其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代价,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严重损害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其犯罪主体性质极其恶劣,情节严重。
2、犯罪行为的客观结果和社会危害程度
胡某在其职务上利用职权干预法律程序,破坏了公正的司法程序,导致了案件的不公正审理,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社会危害。因此,其犯罪行为客观上造成了明显的社会危害,属于徇私枉法罪的客观。
3、徇私枉法罪的情节要件
徇私枉法罪的情节要件包括犯罪的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徇私枉法罪情节的严重程度,主要是指犯罪行为的恶劣性、社会危害性以及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程度等因素。此外,对于从犯、教唆犯等相关人员,也应考虑其罪责情况。在判决时,应该依据犯罪人的行为特点、情节严重程度、对社会的影响等因素进行判断。
综上所述,上海刑事律师认为,徇私枉法罪的判决标准需要考虑犯罪主体、客观和情节三个要素,而徇私枉法罪主要是在行使公务或职务过程中,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而损害了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其主要特征是行使公务或职务的过程中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从而谋取不正当利益。因此,判决徇私枉法罪必须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分别考虑犯罪主体、客观要件和情节要件的严重程度,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综合判断,依法做出判决。
上海刑事律师揭秘:刑事拘留到判 | 上海刑事律师解析:罪犯的车辆如 |
上海刑事律师解读:帮信罪立案后 | 上海刑事律师解读:拖欠五万元债 |
上海刑事律师视角:鳌太线发现男 | 上海刑事律师解读:当家属被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