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职人员的身份对案件的定性没有影响。在刑法中,非身份犯没有知法犯罪加一等的说法。下面上海著名刑事律师具体为您解答。
故意伤害罪是一种非身份犯罪,公职人员的身份不能构成从重或从轻的情节。轻伤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控制。因打架造成轻伤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民事赔偿主要有两种方式:双方协商赔偿或者通过法院诉讼赔偿。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受害人因被告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受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受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什么是真正的身份犯?
真实身份犯罪是指犯罪分子只有具有特殊身份才能构成犯罪。这种特殊身份也被称为定罪身份或构成身份。真实身份犯罪的例子很多,如贪污罪(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纵容走私罪(主体只能是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罪(主体只能是司法人员)等。
不真实身份犯罪是指行为人具有一定的特殊身份,不影响犯罪的建立,而是影响量刑。这种特殊身份也被称为量刑身份或加减身份。例如,诬告犯罪的实施者可以是普通自然人或者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换句话说,是否有特殊身份并不影响犯罪的建立,但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诬告犯罪的严厉处罚。虽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不是诬告犯罪的客观因素,但它是严厉处罚的基础。
在我国,公职人员的身份对案件的定性没有影响。在刑法中,非身份犯没有知法犯罪的说法。故意伤害罪是非身份犯罪,公职人员的身份不能构成从重或从轻的情节。打人至轻伤,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打架造成轻伤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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