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十多年,林红先后为张伟生了两个儿子,含辛茹苦照顾一家大小起居不,曾想,当林红突然得了精神病,生活无法自理之后,身为丈夫的张伟却唯恐避之不及,不但把她赶回娘家,将照顾妻子的责任,全推给年过七旬的岳母,更是拒绝接林红回家,多年来一直不来探望并照顾林红,还没给林红看病,一分钱的医药费,生活费,本案经过一审,二审,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后认为,张伟对生病的妻子,负有抚养义务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这种行为已构成遗弃罪。
一个男人抛弃他的病妻子被判监禁4个月。
2001年2月,广西男子张伟与老乡林红登记结婚,2002年,两人生儿育女,婚后3年生下次子。没想到2017年,41岁的林红突然得了精神病,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可没想到的是,在得知林红患了精神病需要治疗,生活无法自理之后,张伟把林红赶回娘家生活,让71岁的岳母全权照顾林红。
之后,张伟一直没有探望照顾林红,也没有向林红支付医疗费、生活费等费用,更没有将林红接回自己住的生活。
经过终审,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张伟对生病的妻子负有抚养义务,拒不扶养,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十一条的规定。
什么样的情形算遗弃家庭成员,将承担刑事责任?
家里,本来是我们避风港,是给我们温暖的地方,家人间本该相互关心,患难与共,不离不弃。但是,有些伴侣,却对另一半病不闻不问;有些儿女,对年纪大的父母不够孝顺..,什么情况下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这一点,上海浦东刑事律师进行了解答。
法律顾问介绍,我国刑法第261条对遗弃罪及其量刑标准作了明确规定,“对于年龄较大、年龄较小的人,有病者或无独立生存能力者,有扶养义务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管制。”
具体地说,构成遗弃罪应符合三个构成要件:
首先,遗弃罪犯罪主体必须是法律上对被遗弃人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
在这些义务中,“扶养义务”主要是指夫妻、父母子女、祖孙、兄弟姊妹之间扶养义务。本文所述扶养义务的来源广义而言,不局限于家庭成员之间,也包括基于职业、业务产生的义务、基于法律行为和先前行为的义务。
举例来说,孤儿院、疗养院、精神病医院、医院的管理者、收留孤儿、老人、精神病患者、病人负有扶养义务;送他人的未成年子女到外地行乞的,对该未成年人有扶养义务;有肉体危险的,具有扶养义务等。扶养就是帮助那些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正常生存。
这样,除提供必要的生存条件外,还包括救援或避免使被扶养人陷入危险境地,这是一种将需要帮助的人转移到危险的地方,比如父母的弃婴行为。
其次,遗弃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自己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
在司法实践中,拒不扶养的原因多种多样,如因再婚或因赡养子女、因工作生活压力大、经济负担沉重等原因,拒绝扶养丧失生活能力的父母。
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才能构成遗弃罪。
它是区分遗弃罪和非罪的重要标准。那么,怎样判定“情节恶劣”呢?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处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17中,规定:具有扶养义务和扶养能力者,不扶养年老、年老、生病或其他无独立生活能力者,一种具有严重危害性的背弃行为。
按照司法惯例,有对受害人长期不予照料,不提供生活来源;驱赶、强迫受害人离开家,使受害人背井离乡或生存困难;遗弃患有重病或生活自理能力不能自理的受害人;遗弃导致受害人身体严重损害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情况,根据刑法第261条的规定,“遗弃罪”属于“情节严重”,应当以遗弃罪定罪处罚。
发生于家庭成员之间,以及有监护、扶养、寄养、同居等关系的共同生活中的家庭暴力行为,严重侵犯公民的人身权,损害家庭关系,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应当指出,如伤害行为这样的暴力犯罪,在家庭成员之间也可构成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其他罪名。
专家指出,遗弃罪只是家庭暴力犯罪的一种,在司法实践中,也有其他一些家庭暴力犯罪,如以家庭暴行为虐待、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间对人身、精神的侵害,包括殴打、捆绑、致残、限制人身自由、经常辱骂、恐吓等。
国务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明确规定: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放任受害人重伤或死亡,持凶器施暴,手段残忍,程度较大,造成严重伤亡或者直接死亡的,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上海浦东刑事律师律师
上海浦东刑事律师解析合同诈骗罪 | ICO是高科技还是网络诈骗?上海浦 |
上海浦东刑事律师揭秘诈骗公司通 | 上海浦东刑事律师:张明楷对刑事律 |
上海浦东刑事律师:首个区块链虚拟 | 上海浦东刑事律师来讲讲刑法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