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事诉讼法将提供法律援助的诉讼阶段由审判阶段提前到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上海静安刑事辩护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刑事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阶段
只要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的犯罪嫌疑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就应当告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定律师进行辩护;符合酌定救助条件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指定律师为其辩护。
二、刑事律师接受法律援助的程序
无论是法律援助个案或酌情决定的法律援助个案,法律援助机构作出批出法律援助的决定,然后向律师行发出转让通知书,律师行须在收到通知书的日期起计的指定期间内,安排律师,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有关律师的姓名及联络资料,然后律师联络法律援助机构,由该机构向律师发出法律援助中心(办事处)的介绍信及法律援助信,再由该律师行向律师行发出法律援助中心(办事处)的介绍信、法律援助信及律师行的法律援助信。
地方财政部门应当按照一定标准对支出进行补贴。 法律援助律师行使必要的档案材料等相关权利时,有关司法机关应当减免费用。
此外,律师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法律援助业务程序,依法做好会见、批改文件、调查收集证据、答疑咨询、参加庭审等工作,为受助人提供法律服务。
第三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保障值班律师依法提供法律帮助,告知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并依法为值班律师了解案件有关情况、阅卷、会见等提供便利。
第三十八条对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办案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非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或者事由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第三十九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以及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等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办案机关、监管场所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申请转交法律援助机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值班律师提出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援助申请的,值班律师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申请转交法律援助机构。
第四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法律援助的,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法定代理人侵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合法权益的,其他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可以代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以及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代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 。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上海静安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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