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某镇发生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冒充某镇“书记”实施网络诈骗,骗取村民魏某10万元。敬请广大群众提高警觉,谨防上当!上海诈骗罪律师解读下面案例 。
案件介绍
十一月七日十七日18时35分,互助县某镇村民魏某某电话接到一位好友请求,对方自称是镇党委书记,于是添加对方为好友,通过后开始与对方聊天。另一方用关心的口吻,问魏某某最近近况,还说有什么难事尽管对他开口,“书记”的“关怀”让魏某某倍受感动,极大地降低了戒备心,于是两人约定第二天到“书记”办公室谈。
第二天,魏某某给“书记”发短信,“书记”回信说上级领导来调研不便,等待魏某某的通知。后任书记又称有事代办,帮助上级领导转笔款,但是领导不愿以“书记”的名义转款。随后,“秘书”让魏某某帮忙转账给领导,并要求魏某某银行账户,魏某某便将自己的银行卡号发给对方。很快,对方通过微信给魏某某发送了一张10万元成功转账的截图,并表示24小时后钱就会到魏某某的账户,随后对方通过微信给魏某某发了一张农行卡号,请魏某某帮帮魏某某将100000元转到这个农业银行卡上,由于另一方发送的转账截图,魏某某对此深信,就通过东拼西凑把10万元转到对方提供的银行卡上。第二天,魏某某因没有得到10万元的转款,便前往镇政府核实,发现自己上了当,于是到刑警大队报警。
法律条款
欺诈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公共和私人财物。
刑法典第266条规定,诈骗公共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罚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情节较重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处以罚款或没收财产。该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假冒熟人升级版骗局的特征分析
1.不法分子通过各种途径获取当事人的姓名、单位、手机号码、甚至个人简历等个人信息;
2.常常以当事人的领导、同学、朋友等面目出现;
3.不法分子大多会以自己不方便的方式亲自汇款,让当事人将资金存入陌生人的银行卡;
4.不法分子为了获得当事人的信任,常常制作软件印好的汇款单截图,证明自己已经向当事人汇款,但出于一些原因,如汇款没有实时到账,使当事人放松警惕。上海诈骗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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