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
最近浙江警方破获了一起敲诈案,但这次敲诈并没有走平常路。它用吃这个词伤害了许多企业,甚至帮助嫌疑人获得了数万元的敲诈金额。因此,此类案件的嫌疑人被称为职业美食家。
吃货这个词真的很熟悉,但是当它加上职业这个词的时候,就有了新的意义。
职业美食家是指在电子商务和外卖平台购物后,以各种理由申请只退款,拒绝退货,以差评、投诉、索赔等方式强迫、勒索商家,以达到美食家的目的。
根据嫌疑人童的解释,他在电子商务平台上购买的品牌描述有问题商品通常是由于商家输入错误造成的。收到货物后,他申请只退款,并在退款页面上留言和联系方式,称已发起投诉。卖方看到消息后主动联系他,向卖方索取撤销投诉费。
童是一种非常典型的美食家手段,这种手段已经成功,有以下几点:第一,企业自身行为不规范,商业活动标识错误、虚假宣传、假冒品牌等,当被勒索时,知道损失,不敢反抗,这种美食家情况是最多的。第二,企业持有钱来消除灾难,不想添麻烦的心理。这些企业的产品本身可能没有问题,但害怕它们反复纠缠,但也选择妥协以减少公关费用的支出。第三,专业美食家集团有组织地犯罪。他们抓住了消费者关注买家评论的心理,组织成员对商家进行不良评论,并威胁他们。
那面对职业吃货,我们该怎么办?
首先要明确职业美食家不等于消费者。它不是一种以生活消费为目的的购买行为,而是一种利用会员身份,意图谋取利益的恶意索赔。
从民事责任的角度来看:首先,这种行为阻碍了平台的正常运行,使平台消耗了更多的人力和物力资源来处理这些虚假投诉,但也对平台的声誉产生了不利影响。该平台可以根据其签署的条款进行相应的处罚。第二,这种行为违反了商品交易的等价交换原则。在缺乏协议的情况下,只退款的要求显然是不合理的,企业可以要求其退还相关货物。在被胁迫和欺诈后,企业也可以主动要求取消交易。如果其行为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导致产品下架,企业也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上海刑案律师解读
从刑事责任的角度来看:职业美食家以虚假退货为由获利3000元以上的,构成诈骗罪。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公私财产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另一个例子是职业美食家以投诉和差评为威胁,迫使商家放弃商品所有权,甚至给钱封口。当数额达到一定程度时,其行为也构成敲诈勒索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补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产价值3000元至1万元、3万元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敲诈勒索公私财产价值2000元至5000元、3万元至10万元、30万元至50万元的,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
虽然职业美食家违反了这么多法律,但仍然很难将其绳之以法。在打击过程中,存在举证困难、平台监管漏洞、维权成本高等问题,导致许多企业不敢维权。然而,这并非没有办法。各平台要加强监管,完善差评投诉机制,加强打击力度。各企业也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对职业美食家说不。同时,社会各界要积极鼓励消费者参与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行动,把监管力用在正确的道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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