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旅游岛商业日报》记者10月27日获悉,海南省法院法官吴利用职务便利,为律师李、王谋取利益,非法接受李、王财产共190万元,最近被琼海检察院受贿罪公诉。上海受贿罪律师带您看看这个案例。
案件情况
据悉,2016年,海南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某找到了吴某,希望她能帮助海南某酒业有限公司代理的傅某、黄某、新增资本认购纠纷案。吴某接受了李某的请求,在审理此案时支持了傅某的大部分诉求。2017年1月,吴某收到李某现金20万元。
2016年,吴接受了律师王的请求,帮助他所在海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林代表的海南电子磁卡系统有限公司发生纠纷。吴在审理此案时支持了海南电子磁卡系统有限公司的大部分需求。在审理此案时,吴在其居住的社区附近接受了王的现金30万元。案件判决后,吴接受了王的现金20万元。
2017年,吴再次接受王的请求,帮助马甲、马乙、马丙等三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经过吴多次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使马甲等三人少支付违约金1800万元。2018年春节前,吴在海口接受了王的现金60万元。案件结束后,吴在他居住的社区附近接受了王的现金60万元。
2019年6月21日,吴某被海南省监察委员会传唤留置。在留置期间,吴某主动解释了监察机关未掌握的李某、王某贿赂的事实。吴某的家人已将赃物退还海南省监察委员会190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吴某作为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产共计190万元,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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