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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完善死刑案件的证据规则和量刑程序?上海刑事案件律师来回答

时间:2023-02-07 09:58 点击: 关键词:上海刑事案件律师,死刑量刑

  台湾省死刑适用率低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司法控制,严格的证据规则是司法控制的制度保障。台湾省《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了“口供的证据能力”,其中规定“被告人以刑讯逼供或者其他不正当方法取得的口供,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被告人或者共犯的供述,不得作为有罪判决的唯一证据。上海刑事案件律师就为您讲讲相关的一些情况。

如何完善死刑案件的证据规则和量刑程序?上海刑事案件律师来回答

  如果供词是由检察官作出的,检察官应证明供词是自愿的。“此外,台湾省刑事诉讼法对证据的“无证据能力”和“违反法定程序取得证据的证据能力的认定”也有具体规定,等等。正是基于上述证据规则,一些死刑案件不断因证据存疑而被提出再审或特别上诉,从而有效避免了冤假错案的发生。

  相比之下,mainland China的证据规则很薄弱。虽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应当排除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取得的言词证据”,但这一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很难实现:一方面,警察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不允许律师在场,除犯罪嫌疑人外,没有人能够证明证据是否是非法取得的;另一方面,刑讯逼供的手段越来越隐蔽(如站着、冻着、饿着、累着等。)

如何完善死刑案件的证据规则和量刑程序?上海刑事案件律师来回答

  而且基本不会留下疤痕之类的证据。刑讯逼供和证据规则的不完善是导致死刑冤案的主要原因。在mainland China,应规定更严格的刑事证据规则和标准。特别是可以考虑独立的死刑量刑程序,具体规定死刑量刑的程序参与、证明标准、证据规则、救济渠道等制度,确保死刑案件的公正。

  为确保死刑案件中被告人获得最终救济,台湾省规定,在非常上诉、再审或首席大法官申请宪法解释期间,不得对被告人执行死刑。即使在司法部长签署执行令之后,如果检察官发现案件确实存在上述原因,他仍然可以“刀下留人”,暂时停止死刑的执行。

  相比之下,在mainland China的死刑复核程序中,被告人的上诉权缺乏有效的保护。对于已经复核的死刑,执行机关必须在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7日内立即执行判决。被告人在有限的生命期限内提出申诉的时间非常短,有些被告人还没来得及提出申诉就已经被处决了。

  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保护死刑犯权利的保障指南》第八条规定:“在任何上诉或其他上诉程序或与赦免或减刑有关的程序中,不得执行死刑。“为了避免误判,我们应该特别小心死刑案件的程序设定。所以可以考虑借鉴台湾省的做法,规定死刑复核后被告人有一个月的上诉期。在上诉期间,如果被告人申请申诉,将具有暂缓执行死刑的效力。同时可以建立必要的审查制度,在申诉有理时及时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为统一立法及提升被害人保护的实际应用效果,大陆其他地区综合考虑我们借鉴台湾部分地区的立法设计模式,制定一部系统性的《被害人保护法》,以实现对被害人权益的全面质量保障。在具体实践内容上,可参考台湾农村地区《犯罪被害人保护法》、《增强被害人保护规划方案》的相关公司规定,规定存在以下这些内容:一是被害人的基本政治权利。

  主要因素包括被害人个人信息网络获取权和被害人程序能够参与权。前者为被害人获取侦查、审判和执行这个阶段就是关于犯罪人及诉讼程序结构进行的相关知识信息的权利;后者为被害人陈述意见的权利、诉讼程序的在场权、告诉权、不服诉讼调查结果的救济等权利。

  二是被害人补偿制度。具体明确规定被害人的补偿能力范围、补偿对象、补偿金的计算评价标准、补偿机关和补偿程序。

  三是被害人的保护这一制度。即规定必须确保被害人出庭作证及人身健康安全的相关人身保护与心理科学保护工程措施。

  四是被害人的帮助市场机制。具体操作规定对被害人的帮助商业模式、帮助他们方法、帮助金融机构合作等等。

  强化被害人可以保护主义制度是现阶段及未来中国台湾发展地区死刑改革研究中最为重要的内容。相比之下,大陆不同地区以及关于被害人法律保护的相关企业立法方面较为迟缓,被害人救助管理机制仍处于不断摸索学习阶段。

  2008年10月,中央政法委将建立一个刑事被害人救助体系制度建设列为深化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激励机制创新改革的一项非常重要教学内容,并决定由最高领导人民通过法院牵头实施此项技术改革。2009年3月9日,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需要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本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签发了《关于学生开展国际刑事被害人救助人员工作的若干问题意见》,标志着刑事被害人救助系统工作在全国世界范围内的全面启动。

如何完善死刑案件的证据规则和量刑程序?上海刑事案件律师来回答

  上海刑事案件律师了解到,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无锡市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条例》成为首部对刑事被害人之间进行分析司法救助的地方政府立法。然而,国家文化立法精神层面的《被害人保护法》却一直以来未能及时出台,被害人保护会计实务仍处于一种较为严重混乱的状态。


上海刑事案件律师为您讲解台湾是 解除取保以后是否可以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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