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向他人索取财产,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产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构成受贿罪。根据《刑法》和2016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规定,认定受贿罪应当注意以下问题。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上海闵行刑事律师一起看看吧。
首先,参与者是国家工作人员。 普通公民与国家工作人员串通受贿的,按照受贿罪的共犯处罚。
第二,受贿犯罪行为所索取、收受的“财物”,包括企业货币、物品和财产性利益。财产性利益主要包括我们可以进行折算为货币的物质经济利益如房屋建筑装修、债务免除等,以及发展需要通过支付公司货币的其他国家利益如会员信息服务、旅游等。另外,《解释》的相关法律规定将受贿罪的一般起刑点从5000元调至3万元。
第三,受贿行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只要国家工作人员所索取或者收受的财物与其职务行为有关,就可认定为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因为索取或者收受与职务行为有关的财物,就意味着对方必须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付出财产上的代价,因而侵犯了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
第四,行为进行人为影响他人谋取了经济利益,包括:(一)实际问题或者服务承诺为他人自己谋取自身利益的;(二)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的;(三)履职时未被请托,但事后分析基于该履职事由收受他人财物的。国家管理工作研究人员可以利用技术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个人利益,并与请托人事先通过约定,在其离退休后或者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构成一个犯罪。
因此,在具体的执纪执法过程中,应当注意下列情形中违纪与违法的界限问题:
第一,关于党员为他人谋取利益,亲属和特殊关系人相互接受对方财产的行为。《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条规定: “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配偶、子女、配偶、其他亲属或者其他特殊关系人接受对方财产,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违纪与违法的关键区别在于党员自己是否知情。在实践中,党员的家属或者其他特定的关系人在党员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对方财产的,构成第八十条规定的纪律行为; 党员知情或者事后知情,性质发生变化的,构成刑法上的受贿行为,党员及其家属或者其他特定的关系人构成受贿行为的共犯。《解释》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知道他人要求或者收受他人财产的情况下,不返还或者交出他人财产的,视为有收受贿赂的意图。
第二,我国关于企业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行为。《党纪处分条例》第83条规定,“收受学生可能产生影响社会公正有效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给予他们相应的党纪处分。该行为严重违纪与违法的关键区别是,对方自己有没有问题具体请托事项。
实践中,如果一个行为人不仅仅是在日常生活交往发展过程中收受了对方公司可能造成影响更加公正以及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对方可以没有请托事项,构成违纪;如果我们党员自身实际情况或者服务承诺为他人谋取经济利益的,或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的,或履职时未被请托,但事后分析基于该履职事由收受他人财物的,该行为的性质之间发生重大转变,涉嫌犯罪构成《刑法》规定的受贿行为。
比如,下级找到一种组织文化和旅游部部长,表示在职务晋升上予以关照并送给财物,组织部长收受了财物,不需要通过实际教学实施方法即可构成行贿行为。另外,应特别需要注意数额的限制。《解释》第13条规定,“国家安全工作研究人员索取、收受具有上下级关系的下属部门或者一些具有重要行政资源管理系统关系的被管理会计人员的财物价值三万元以上,可能直接影响职权行使的,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更多利益。”
实践中,对2016年4月该《解释》出台政策之后,党员收受可能成为影响司法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价值三万元以上的,按照受贿罪论处。
第三,违纪违法行为的数量。一般来说,未处理收到的违纪金额和违纪金额的数量,都是按照“累计计算”原则计算的,但也略有不同。解释第十五条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受托人谋取利益的,应当在受托人受托前后多次收受受托人财产,在受托人受托前收受的财产应当计入贿赂金额。”例如,在实践中,一个党员在受委托前收到9999元的礼品,然后在接受委托后收到5万元的礼品。因此,在扣除9999元的纪律处分收益之前,受贿金额是5万元,而不是59999元。
以上便是上海闵行刑事律师对于有关内容的讲解,法律是我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武器。我们的专业律师建议您,有任何问题第一时间选择报警,需要律师可以找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我们会以专业的服务和高水平的法律团队为您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吸毒后需要负刑事责任吗?上海闵 | 被拘留后可以取保候审吗?上海闵 |
朋友被刑事拘留很着急,听上海闵 | 上海闵行刑事律师谈晋城公安破获 |
上海闵行刑事律师讲述中介假装房 | 上海闵行刑事律讲被校园霸凌女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