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情况
6月,首都机场公安局警方发现,粉丝聚集在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拍摄明星,严重影响了机场的正常秩序。通过核实粉丝刘,王不仅扰乱了公共场所的秩序,侵犯了隐私,而且非法获得了100多名明星身份和航班信息,并在粉丝组中转发了一些信息。
首都机场公安局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行政拘留,对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朝阳法院作出判决,对刘某某、王某某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5个月,缓刑5个月,缓刑4个月。
上海刑辩律师解读法律
《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下列行为,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
1.通过电话、短信、即时通讯、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扰乱他人的私生活和平;
2.进入、拍摄、偷窥他人住所、酒店客房等私人空间;
3.拍摄、偷窥、窃听和披露他人的私人活动;
4.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隐私;
5.处理他人的私人信息;
6.其他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
个人信息保护法案
第二十九条规定,处理敏感个人信息时,应当单独同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敏感个人信息时,应当书面同意。
刑法修正案
第二五十三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并提供个人信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安行政处罚法案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信恐吓信或以其他方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
(二)公开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他人,企图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四)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证人及其近亲;
(五)多次发送猥亵、侮辱、恐吓或其他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信息;
(六)窥视、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
第二十二条规定,窥视、偷拍、窃听、散布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当今社会,个人信息的使用越来越频繁,网络对我们的理解也越来越全面。即使我国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越来越大,也不能阻止侵权、危害财产安全、生命健康 问 题的发生。特别是,一些企业、机构甚至个人,为了丰富自己的口袋,肆意接受、非法获取、滥用、非法销售个人信息。
上海刑辩律师讲不认罪能否认定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