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手机丢失也是经常有的事情,如果捡到手机可要妥善处理,不然也会惹上麻烦,下面上海著名刑事律师为您讲解一个案例。
案情简介
原告张先生说,2020年8月29日19时,他在和妻子回家的路上发现手机丢了。张先生立即回去寻找。在此期间,他多次打电话给手机,但没有人接。
之后,张先生根据手机定位到达李先生家附近,远程控制手机启动铃声提醒功能,确定手机在李先生居住的大楼内。
张先生立即报警。警察到达后,手机定位开始高速移动。大约20分钟后,手机定位在另一个社区,很长时间没有移动。22点左右,由于手机关机,手机定位信号消失。
张先生到达李先生家后,向李先生解释说,手机里有很多孩子的照片和重要通讯录,没有备份。如果他能归还手机,他愿意给予奖励。然而,尽管李先生承认他拿起了手机,但他坚持认为手机被扔掉了,找不到。
8月30日,张先生走访了李先生的邻居,得知手机最终位于李先生儿子住处附近。张先生转移了监控录像,证实李先生确实捡起了张先生丢失的手机,但没有发现丢弃手机被捡起的过程。
根据手机恢复功能提醒,手机于2020年8月29日22:00至2020年8月30日11:00启动三次。张先生再次与李先生沟通,李先生坚持丢弃手机。双方协商不成,张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李先生赔偿4299元的经济损失。
李先生辩称,他确实找到了张先生丢失的手机,但由于手机声音很大,他回家后扔掉了手机。只同意赔偿张先生300元,不同意赔偿手机款。
法院审理
经审理,法院认为,清理遗失物的,应当返还权利人。收件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收件人在将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之前,应当妥善保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害或者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李先生捡起涉案手机后,应妥善保管丢失物,并应所有人要求返还丢失物。现在李先生拒绝返还丢失物,并表示丢弃了丢失物,损害了张先生的合法权益。现在张先生要求李先生赔偿经济损失,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支持。
最后,法院判决李先生赔偿张先生4299元的经济损失。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
典型意义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良好社会风气的具体体现,值得继承和发扬。
在这种情况下,李先生的行为违反了诚信,法院最终判决他赔偿张先生的经济损失,这是对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否定。通过司法指导公民的类似行为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
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司法支持公民正确引导传统美德的实践,形成全社会崇尚美德的强大能量。
上海著名刑事律师解读复旦老师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