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的处罚,是对首要分子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其它人员未造成违法犯罪事实的,可以不追究法律责任,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聚众首要分子的实际情节和恶劣程度量刑。接下来就由宝山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讲解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如何处罚
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行为人通常通过聚众扰乱的方式对有关方面特别是政府施加压力,迫使解决有关问题,以实现个人目的。行为人的要求是否正当,一般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但可以作为量刑时的参考。
二、本罪的具体表现方式
1、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者聚众堵塞交通、破坏交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聚众扰乱”,是指纠集多人以各种方法对公共场所秩序进行干扰和捣乱,主要是故意在公共场所聚众起哄闹事;“聚众堵塞交通、破坏交通秩序”,是指纠集多人堵塞交通使行使车辆、行人不能通过,或者故意违反交通规则,破坏正常的交通秩序,影响顺利通行和通行安全的行为。
2、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即抗拒、阻碍治安民警、交通民警和其他依法执行治安管理职务的工作人员依法去维护公共场所秩序或者交通秩序的行为。上述两种行为都是构成本罪的要件,缺一不可。
3、根据法律规定,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人数多或者时间长的;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公私财物重大损失的;影响或者行为手段恶劣的,等等。
4、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的行为是属于严重侵害了国家和社会安全稳定秩序的行为,相关情况还需要对当事人的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的目的和犯罪动机进行认定,如果是为了犯罪的实施而制造了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的要从严进行处罚。
三、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
1、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与违反治安管理的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行为表现相同,主要区别在于是否情节严重和是否属于首要分子。如果情节较轻或者属于一般参与者,不构成犯罪,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可给予批评教育或者治安处罚。
2、根据法律规定,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人数多或者时间长的;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公私财物重大损失的;影响或者行为手段恶劣的等情形。
四、划清本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界限
两者主观方面都是故意,动机都是制造事端,给有关单位施加压力,以满足某些无理要求或者借机发泄不满情绪;客观方面都是聚众进行,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两者的主要区别如下:一是犯罪的地点和犯罪的直接客体不同。本罪发生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侵犯的是公共场所秩序或者交通秩序;后者发生在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驻地及其周围,侵犯的是正常的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秩序。二是行为方式有所不同。本罪还需要实施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三是处罚对象不同。本罪仅处罚首要分子,后者处罚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
这种罪行只惩罚罪魁祸首,不追究任何其他参与者的刑事责任。首要分子在判刑时,可以根据其聚集的人数、持续的时间长短、对公共场所和交通秩序的影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后果等决定判刑的严重程度。这个犯罪的首要分子可能是一个人,也可能是多人。在有多个首要分子的情况下,根据共同犯罪原则,还应当区分不同首要分子的作用,实行不同的处罚。以上就是宝山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讲解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的整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类似的法律问题,还请宝山刑事辩护律师为您做一对一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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