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银行职员盗用存款案件。接下来上海职务犯罪律师为您梳理案情。
一九九四年出生于贵州省思南县农村商业银行某支行的会计王某泉,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套取银行1200多万元用于网络赌博。上一次盗用资金后,王某泉向家里人交代。接着,王某泉的父亲将此事告诉了儿子单位,行长向公安机关报告后,王某泉被逮捕。
三天套取1224万元
据判决书透露的具体情况,2020年4月15日,王利用自己的工作号码,通过银行储蓄业务系统,将其妻子郭的银行账户中空存(即在储蓄业务系统中进行存款操作,但不收取实物现金)9.9998万元。
那天下午三点钟,王利用冯的银行帐户进行取款,填入余先生银行账户的空存实转9.9998万元。晚上四点,王利用冯的银行账户空存19.998万元,转到另一银行账户进行网上赌博。
四月和六月,王某泉多次采用这种虚转实转的方式,套取资金,进行网络赌博或个人消费。
从2020年4月15日到4月19日,他总共拿到59万多元,然后通过办理业务归还。
截至2020年6月,他套取的金额越来越大,在2020年6月23日至6月25日之间,仅在三天之内,套取了135笔套取资金。其中,六月二十五日王某泉空转4次,每笔近两百万元。
当天晚上,王某泉告诉父亲,母子两人挪用单位1200多万元网络赌博。次日,王某泉的父亲就把儿子的行为告诉了思南农行某支行的行长等人。
2020年6月26日深夜王某泉被捕,事发后,王家向思南农行赔偿了39万多元,被空账户的吴将王的空存钱19万元退还给了思南农行,挽回了58万多元的经济损失。
爸爸主动通知单位大义灭亲,但不构成儿子自首。
王某泉的父亲主动向银行报案可否轻判
初审法院思南县人民法院裁定,王某泉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在家中等候,且明知自己在家中等候。案发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判决王某泉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继续追缴尚未归还的1165多万元,返还思南农村商业银行。
宣判后,检察院以王某泉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王某泉无自首情节向铜仁中级法院提出抗诉。
一审法院认定,王虽知道有人报警,但并未告知单位领导藏身的具体地点,亦无证据证明其家属告知调查机关或单位王藏身之处,最后公安机关以技术调查抓获王,因此认为他并没有投降情节。
一审法院判决,王某泉犯挪用资金、侵占职务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同时追缴未返还的赃款,退还贵州思南农村商业银行。上海职务犯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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