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情况
2013年5月,被告朱涛出资成立榆林农惠现货交易平台,收集聘用被告艾阳、陈超、姚伟林加入,与代理商勾结。首先,他以提供所谓的内幕交易信息为由,诱使客户进入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交易,然后通过指令交易员销售订单或用虚拟资金购买产品,控制产品市场向客户预期趋势的相反方向发展,通过产品市场的虚假变化,达到诱骗加入平台交易的客户损失的目的。朱涛等人有时故意在客户小额投资后促进利润,骗取客户投入大量资金,谋取大量客户损失。2013年9月至2014年2月,朱涛、艾阳、陈超、姚伟林通过虚拟资金控制交易平台骗取客户资金215多万元。根据事先与代理商约定的比例,朱涛、艾阳、陈超、姚伟林获得了约75万元的欺诈资金。
裁判结果
本案由湖南省南县人民法院一审,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律效力已经发生。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集和聘用被告人艾阳、陈超、姚伟林,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操纵农产品市场,诱使客户交易,从客户损失中获利,数额特别大,其行为构成欺诈罪。在共同犯罪中,朱涛收集人员参与犯罪,发起、组织和协调交易活动。艾阳通过向交易员下达指令,控制平台虚拟市场趋势,实施欺诈,均为主犯。因此,被告人朱涛被判处14年监禁,被告人艾阳、陈超、姚伟林被判处11年至4年监禁,并处10万元至6万元罚款。
上海电信诈骗律师点评
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犯罪手段隐蔽性强,模式翻新快。在这种情况下,被告首先建立了一个在线交易平台,利用销售人员和代理商吸收客户,以提供虚假的内幕交易信息为由,欺骗客户进入平台交易,当客户高价购买相关农产品时,然后指示交易员操作员造成下降,迫使客户低价销售,以获得大量的客户损失。这种新的网络欺诈犯罪手段更加隐蔽和混乱,很容易被欺骗。虽然被告借助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交易,但其行为的本质仍然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其行为完全符合欺诈的特点,本案定罪准确。上海电信诈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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