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刑事律师 找到办案机关
普通人可能因为多种方式被公安机关抓捕转变成犯罪嫌疑人,从而失去自由。比如投案自首、公安机关到住所或办公场所实施抓捕、高速路口设卡布控、网上追逃异地抓捕、公民扭送等等。
在公安把人抓走的时候,有时候家属当时就知道了;有时候是公安机关通知或当事人打电话才知道;有时候是收到办案机关邮寄的拘留通知书才知道;有时候是当事人多日失联,多方打听才知道被抓。
不论家属是何种情况何时知道亲人被抓,家属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办案机关。
所谓找到办案机关就是要确定具体哪个单位在办理你家亲人的案件,并确定具体的办案人员。
具体来说,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派出所:派出所根据其管辖权规定或可以办理辖区内一些简单的刑事案件。如果是派出所抓人,家属一般能够及时获知。家属应确定派出所的名称,位置,通过向值班警官打听,一般能够找到具体承办案件的警官。
2.公安分局:各区、县分局办理的刑事案件就比较复杂。家属除需要确定公安分局的名称外,还要确定是分局具体的哪一个部门办理的案件。分局办理刑事案件的部门分为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毒品犯罪侦查大队、刑事警察大队三个主要部门。较大的分局大队下面还细分各中队。家属确定具体的大队,中队后,一般还应找到办理案件的大队长,中队长。
3.市公安局:部分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由市级公安机关侦办。具体办案机构主要为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刑事警察支队,支队下面分设大队。家属应确定具体办理案件的大队及大队长。
确定办案机关及承办人员之后,家属应向具体经办人员了解当事人涉嫌的罪名、涉案人数、金额等情况。打听清楚当事人关押的具体地址、领取当事人与案件无关的物品。并确定拘留通知书是否邮寄,没有邮寄的,应及时领取,并确定目前批准的拘留时限。
第二 找到羁押场所
如前所述,找到办案机关之后,一般都能够确定当事人被关押的看守所名称和地址。在实际操作中,也有其他情况确定当事人被关押场所的,如通过同仓关押的其他被释放人员,告知家属被关押的地点。
家属要做的第二件事就是确定当事人关押的场所。
确定的一般方式是通过看守所接待窗口询问当事人是否羁押在此处。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变更羁押场所是很正常的事情,所以,家属从公安机关处了解到羁押地址后应先到该羁押地址进行确认,并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具体仓号。
1.什么是刑事拘留?普陀刑事律师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刑事案件中常见的临时性的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普通刑事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普通公民)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2.采取刑事拘留要具备什么条件?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3.刑事拘留,后果严重吗?
被采取了刑事拘留说明涉嫌了刑事犯罪,存在潜在的刑事法律风险,尤其是在我国现行的刑事侦查制度和手段的情况下,被采取刑事拘留后被追究刑事责任即被判刑的几率非常大,公安机关采取拘留措施时一般已经掌握了一定的证据材料,经过拘留后的侦查活动,可能进一步转为逮捕而继续侦查,因此一旦被刑事拘留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应当尽快咨询并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提供专业帮助,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