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无现金,男子强行与失足女子发生关系,还抢走5398元,上海专业刑辩律师为你带来这个案例。
案件情况
彭和失足的女人吴在网上讨论了卖淫的价格,但对方拒绝了,因为他们见面后没有带现金。因此,彭通过威胁,捂住嘴,掐住脖子,强迫吴与他发生两次性关系。他还强迫对方说出手机密码,并将5398元转入微信。最近,中国司法文件网公布了本案一审刑事判决。
2020年9月20日18时许,彭通过QQ与吴协商价格后,同意在一个社区的房间见面。因为彭没有带钱,他要求先和吴发生关系,然后给对方钱,但吴拒绝了。
彭生气了,抓住吴的手机,关掉了。随后,彭把吴压在床上,用手捂住对方的嘴,掐住脖子,使吴无法抗拒。同时,他还威胁吴,强行与对方发生两次性关系。
在抵抗的过程中,吴用手抓住了彭的脖子。彭更生气,不允许吴穿衣服,强迫吴说出手机密码。随后,彭通过吴的手机将5398元转移到微信上。之后,彭隐藏了吴的手机,逃离了现场。
9月21日,彭被公安机关逮捕。10月5日,彭的亲属代表受害人吴退还了5398元的经济损失。
法院认为
法院认为,被告彭违反妇女意愿,通过暴力威胁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抢劫他人财产,其行为构成抢劫罪,数罪并处罚。同时,彭如实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其亲属已退还了受害人5398元的经济损失,可以从轻处罚。最后,彭被判处五年监禁,罚款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