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一个犯罪最好的方式就是清楚的知道该罪名的犯罪构成,对于常见的故意杀人罪来讲同样如此。那么故意杀人罪犯罪构成包括哪些方面呢?具体又有什么样的内容呢?接下来,松江刑事律师就来为大家介绍。
一、客体要件
故意杀人罪或者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通过独立自主呼吸系统并能及时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发展存在之前提。
二、客观要件
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行为、不作为可以构成。不作为杀人罪只能防止他人死亡具体义务的人构成。
第二,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违法的,即违反国家法律。处决和正当防卫都不是谋杀。经受害人同意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谋杀。所谓的“安乐死”仍然应该被视为谋杀,尽管宽大处理或减轻处罚可以适用于量刑。
第三,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
三、主体要件
谋杀罪的主体是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犯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故意杀人罪主观上必须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产生他人死亡的有害后果,并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故意杀人的动机是多种形式多样和错综复杂的。常见的如报复、图财、拒捕、义愤、气愤、失恋、流氓行为动机等。动机分析可以通过反映一个杀人者主观影响恶性的不同文化程度,对正确量刑有重要研究意义。
故意杀人罪很多时候有很大的辩护空间,另外有没有自卫的成分,都需要跟当事人去深度沟通才能发现,有些时候当局者迷,所以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的,建议咨询松江刑事律师。专业的律师给您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