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犯罪行为,也是严重的社会危害行为之一。依据我国刑法,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金山刑事律师就来回答一下有关的问题。
一、非法持有制毒物品或者易制毒化学品,数量在一定标准以上;
二、非法制造、交易制毒物品或者易制毒化学品。
下面,我将结合法律案例和法条,从如何认定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非法持有制毒物品罪、非法制造制毒物品罪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如何认定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是以实施买卖行为为犯罪行为的,因此,对于是否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要分别考虑买方和卖方。
首先,对于买方,必须证明其知道所购买物品为毒品或者易制毒化学品。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非法持有、运输、邮寄、买卖毒品或者其他禁制品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是以买方有知情的情况下实施买卖行为为前提的。因此,检方在举证时需证明被告人明知购买物品为毒品或易制毒化学品。
其次,对于卖方,必须证明其出售的物品为毒品或易制毒化学品。如果卖方出售的物品并非毒品或易制毒化学品,则无法认定其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因此,检方在举证时需证明出售的物品为毒品或易制毒化学品。
二、非法持有制毒物品罪的认定
非法持有制毒物品罪是指持有制毒物品或易制毒化学品的行为。按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的规定,非法持有制毒物品罪的构成有两个基本要件:持有行为和物品的性质。
关于持有行为,应当强调的是“非法”二字,即必须是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持有制毒物品或易制毒化学品。此外对于物品的性质,必须是制毒物品或者易制毒化学品。对于制毒物品,一般指经过加工或处理后可以制造毒品的原材料或中间产品。对于易制毒化学品,一般指可以用来制造毒品的化学药品或原材料。在司法实践中,非法持有制毒物品罪的定罪量刑,一般还要考虑物品的种类、数量、质量等因素。
比如,一起发生在上海的非法持有制毒物品案例,案件中的罪犯被警方抓获,其车内搜出两个塑料袋,里面装有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共计1667.4克。经检验鉴定,确认为甲基苯丙胺。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持有毒品超过50克即可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因此,该罪犯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三、非法制造制毒物品罪的认定
非法制造制毒物品罪是指违法制造毒品的行为。按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的规定,非法制造制毒物品罪的构成要件为:制造行为、物品的性质和数量等。
对于制造行为,是指非法制造毒品或者易制毒化学品的行为。制造毒品是指将毒品原材料或中间产品经过一定的加工或处理后制成毒品。制造毒品的过程中,往往需要使用到一些化学药品或原材料,这些化学药品或原材料同样也属于易制毒化学品。因此,对于非法制造制毒物品罪,还要涉及到非法持有易制毒化学品的行为。
对于物品的性质和数量,同样需要满足制毒物品或易制毒化学品的标准。在司法实践中,非法制造制毒物品罪的定罪量刑,一般还要考虑制造物品的种类、数量、质量等因素。
比如,一起发生在上海的非法制造毒品案例,案件中的罪犯在其租住的房间内,制造了大量的甲基苯丙胺(冰毒)制品,警方在行动中搜出大量冰毒制品及制毒工具,制品总重量达12.32千克。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非法制造毒品超过150克即可认定为非法制造毒品罪。因此,该罪犯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四、结论
综上所述,认定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需要考虑物品的性质、数量、质量、买卖行为的情节等多方面因素。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以客观证据为依据,结合法律规定进行认定。对于不同情形下的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其定罪量刑也会因情节不同而有所差异。
对于广大公民,要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参与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的行为。同时,对于一些法律上不明确的情况,应及时向律师或有关部门咨询,避免因疏忽而犯罪。
金山刑事律师提醒大家,在上海,公安机关一直致力于打击制贩毒品的犯罪行为,加大扫黑除恶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同时,上海市法院也将依据法律规定,对涉毒犯罪嫌疑人严格依法审判,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继续追缴涉案财物执行主体和执行 | 故意杀人中醉酒状态能否作为酌定 |
纵火案怎么判刑处罚?如何处罚纵 | 怎样在中国进行裁判文书网查询信 |
如何确定被告人是否确认了口供核 | 如何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海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