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秽色情的社会危害很大,法律早就在制定法规的名义下将其禁止,这就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尽管法律有规定,卖淫嫖娼是违法的,但仍有人顶风作案。这种为金钱利益不惜牺牲身体健康的人,一经查实,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案件经过:
这一案件是今天我们要谈的嫖娼民事纠纷。老汉72岁,张某年事已高,难免有病,老人也会有这种情况。张某得了冠状动脉和急性心肌梗死,曾做过心脏支架植入手术,出院后多次强调要注意情绪波动,严格按时服药,按时到医院复查。
案例发生在2020年,手术刚做完的第五天,老人张某孤单无助,来到一所出租屋和32岁的女子刘某进行了不非法交易。张某病情的事他自己知道,刘某却不知道,张某也没有把自己的情况告诉刘某。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两人确定了200元。买卖期间,张某似乎不舒服。做完事情后,刘某在穿衣时发现张某脸色发黑,她连忙让张某躺下休息。然而,张某还没有躺下就开始抽搐。
刘先生见这一情况,十分担忧和恐惧,立即叫来自己的丈夫郭某。随后,郭某拨打120,并对张某进行人工呼吸。不幸的是,当急救员到达现场时张某已死亡。经法医学鉴定张某为急性心肌梗死。
王某在讯问室如实陈述自己与张某非法交易的过程,警察认定刘某从事违法卖淫活动,依法对其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金2000元;同时,对他租住的房子,处以1000元罚款。
法院审批:
男子死亡后,张某家人情投意合,要求警方追究刘某故意杀人的责任,警方以无犯罪事实不予立案。事后,张某对其进行了追诉,并向法院提起诉讼,理由是他引诱张某致其死亡,并要求他赔偿人民币20万元。
法庭经审理查明,张某死因为自身疾病突发死亡,刘某事先不知道且预测张某患有重病。尽管张某系与刘某之间不正当关系而致疾,但张某在履行了合理的救助义务后,没有过错,其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最后法院驳回张某亲属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334元,由败诉方张某家属承担。上海刑事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