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法律中,同时犯罪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在同一时间、地点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因而被认定为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犯罪人之间通常存在着犯罪意图、犯罪行为的分工合作和互相勾结的关系。然而,如果犯罪人之间缺乏犯罪意图联络和协同行为,那么同时犯罪就不能被认定为共同犯罪。上海刑事案件律师带您了解一下有关的情况。
一、法律案例
2018年上海市虹口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案件中,被告人张某和刘某在同一时间、地点分别盗窃了两个人的电动车。在庭审中,被告人张某和刘某否认之间存在任何的犯罪意图和犯罪行为的协同。虽然两人在同一时间、地点盗窃了电动车,但因为两人之间缺乏犯罪意图的联络和协同行为,法院最终认定这不是共同犯罪,而是两起独立的盗窃行为。
二、法律条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同时犯罪应当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共同实施犯罪行为;二是存在共同的犯罪意图;三是存在共同的犯罪责任。如果其中任何一项条件不满足,那么就不能认定为共同犯罪。
关于共同犯罪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共同犯罪应当是几个人之间有共同的犯罪意图,进行犯罪活动,每个人根据犯罪分工负责犯罪中的某一环节,共同实施犯罪,形成共同犯罪行为。”可见,共同犯罪不仅仅是几个人在同一时间、地点犯罪,还需要他们之间有明确的犯罪意图、行为的分工协作以及共同承担责任的意识。
三、案例
针对上述问题,在法律实践中,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认定被告人之间是否存在犯罪共同意图和行为协作。以下是一些实例和相应的法律条文,以帮助更好地理解共同犯罪的认定和欠缺犯意联络和协同行为的同时犯罪不能认定为共同犯罪的原则。
实例一:盗窃案件在盗窃案件中,如果多名被告人之间没有明确的犯罪共同意图和行为协作,法院会认定其为独立的盗窃行为。例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下,如果两名被告人在不同时间、地点盗窃不同物品,其犯罪意图和行为之间存在一定的隔离和分散,那么法院就不会认定其为共同盗窃罪。
实例二:贩卖毒品案件在贩卖毒品案件中,如果多名被告人之间存在明确的犯罪共同意图和行为协作,那么法院会认定其为共同犯罪。例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的情形下,如果两名被告人在同一时间、地点贩卖毒品,其分工明确、互相协作,那么法院就会认定其为共同贩卖毒品罪。
实例三:故意伤害案件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如果多名被告人之间存在明确的犯罪共同意图和行为协作,那么法院也会认定其为共同犯罪。例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下,如果两名被告人在同一时间、地点对同一被害人实施故意伤害,其中一人持刀实施攻击,另一人则起哄鼓励,那么法院就会认定其为共同故意伤害罪。
四、结论
因此,欠缺犯意联络和协同行为的同时犯罪,不能被认定为共同犯罪。这也是符合刑法规定和司法实践的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这种情况,法院会根据犯罪人之间的具体关系和行为方式,综合考虑犯罪人之间的犯罪意图、犯罪行为的分工和承担的犯罪责任等因素,对其进行合理的认定。
在上海市的司法实践中,对于欠缺犯意联络和协同行为的同时犯罪,法院一般会分别认定各自犯罪,而不是认定为共同犯罪。例如在一起盗窃案中,如果被告人之间不存在任何犯罪意图的联系和协作,法院会认定其为两起独立的盗窃行为,而不是认定为共同盗窃行为。
总而言之,上海刑事案件律师提醒大家,共同犯罪的认定需要满足多个条件,其中犯罪意图、犯罪行为的分工和协作以及共同承担责任的意识是必不可少的。对于欠缺犯意联络和协同行为的同时犯罪,不能认定为共同犯罪,法院应当分别认定各自犯罪。这一原则也为保障公正司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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