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行为是指未经许可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在取得许可后,未按照许可的内容和范围从事经营活动。这类行为严重侵犯了国家的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原则,也会对消费者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受到了法律的严格打击。但是,对于在审理期间相关行政审批项目被取消的非法经营行为,其定性却存在一定的争议。本文虹口刑事律师将就此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非法经营行为的定性
非法经营行为的法律规定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需要行政许可的活动,必须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违反该规定,未经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予以取缔或者责令停业,并可以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该规定,非法经营行为的本质是从事需要行政许可的活动却没有取得许可。
非法经营行为的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反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按照“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证照等行政处罚。因此,对于非法经营行为的定性,应当以是否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证为依据,如果没有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则属于非法经营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二、审理期间行政审批项目取消的情况
在实际案件中,有时因为各种原因,一些行政审批项目在审理期间会被取消,这种情况下,非法经营行为的定性就变得比较复杂。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审批法》规定,行政审批机关不得擅自停止行政审批,已经开始审批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完成审批,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取消审批项目。如果行政审批机关在审理期间取消了相关行政审批项目,那么该企业或个人就无法获得行政许可证。此时,对于该企业或个人的非法经营行为,如何定性?
审理期间行政审批项目取消的情形下如何定性在审理期间行政审批项目被取消的情况下,非法经营行为的定性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如果企业或个人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前已经取得了相应的行政许可证,并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从事相应经营活动,那么其从事的经营活动就不属于非法经营行为。
但是,如果企业或个人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前没有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证,或者取得的行政许可证已经过期,那么其从事的经营活动就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此时,企业或个人应当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例如被责令停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三、上海市非法经营行为的相关法律案例
上海市闵行区工商局对某商场实施行政处罚案某商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超市经营活动,并在经营期间存在多项违法行为。上海市闵行区工商局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停业整顿,罚款,并吊销了其营业执照。
上海市嘉定区工商局对某建材市场实施行政处罚案某建材市场未经许可从事经营活动,并在经营期间存在多项违法行为。上海市嘉定区工商局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停业整顿,罚款,并吊销了其营业执照。
以上两个案例均是未经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典型案例,对于这样的非法经营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四、结论
总而言之,在审理期间相关行政审批项目被取消的情况下,对于非法经营行为的定性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企业或个人已经取得了相应的行政许可证,并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从事相应经营活动,那么其从事的经营活动就不属于非法经营行为。但是,如果企业或个人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前没有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证,或者取得
的行政许可证已经过期,那么其从事的经营活动就属于非法经营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虹口刑事律师提醒大家,非法经营行为受到了严格的打击和管理,各级行政机关对此也高度重视。非法经营行为对市场秩序和社会安定造成的危害不容小觑,希望广大企业和个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合法合规经营,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