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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共和新路律师讲公司会计千万别做这些事否则真要坐牢!

时间:2021-09-09 11:07 点击: 关键词:虚开发票,静安区共和新路律师

  这些事情会计千万不要做,一旦以身试法,追悔莫及。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

  3、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

  4、虚开发票罪;

  5、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出售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6、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7、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购买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8、骗取出口退税罪;

  9、非法制造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非法制造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

  10、出售非法制造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出售非法制造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

  11、非法制造发票罪、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12、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

  13、非法出售发票罪;

  14、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15、逃避追缴欠税罪;

  16、逃税罪;

  17、抗税罪。

  我们再来看一个真实案例:黄某惠和陈某梅受雇于付某博成立的“厦门XX工贸有限公司”做财务,2013年11月至2016年7月间,在明知厦门*森工贸有限公司等23家公司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协助主犯付某博记录“内账”、虚构合同、资金走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事务,税额合计2.57亿元。两人最终被法院判决: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哎,两个会计因协助虚开发票,被判7年!接到判决书后,哭成泪人,就这样,大好的青春没了

 

静安区共和新路律师讲公司会计千万别做这些事否则真要坐牢!

  最后,送会计们的忠告

  1、一定要守住底线,违法事情坚决不做,尤其是涉及虚开发票,不参与、不签字、不介绍。

  2、不要贪图小便宜,一旦参与虚开发票,罚款是小事,严重的可能会把牢底坐穿。

  3、要有清晰的规划、专业的定位,不能为了一点利益而使自己身陷囹圄,且行且珍惜。

  4、对违法的事敢于对老板说不,切记千万不能心存侥幸,触碰红线。

  5、现都是实名办税,会计们离职时,一定要切记在电子税务局删除办税人员的相关信息,否则,一旦公司出事,你也会跟着遭殃~

  

  《刑法》第三十条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刑法》实施“双罚制”:既处罚单位又处罚单位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所以,不仅仅只是企业法人、财务总监、财务经理,作为一般会计人员如果直接参与违法行为,也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行业,甚至可能会坐牢。静安区共和新路律师


 

 

上海擅长刑事案律师来讲讲承包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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