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交易行为的认定标准是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或强买强卖商品,强迫别人参与或者退出相关的经营活动,强迫别人转让或收购公司股份以及收购公司其他的资产。构成强迫交易罪的,应该对犯罪嫌疑人依法判处3~7年不等有期徒刑,也可能判处拘役或单处罚金。接下来就由上海刑事律师咨询网为您讲解对于强迫交易行为怎么认定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对于强迫交易行为怎么认定
1、强买强卖商品。
2、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
3、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
4、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
5、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
6、其他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行为。
二、强迫交易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第二百二十六条 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买强卖商品的;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三、强迫交易罪满足什么条件才能判缓刑
1、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总而言之,强迫交易的表现形式是比较多的,市场上的交易应该是自由平等的,任何强买强卖的行为都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如果用故意伤害等这些方法强迫交易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和强迫交易罪,应该数罪并罚。
2、强迫交易罪在实施过程中,因行为人的暴力可能致人伤亡。如果致人伤亡的,尽管在强迫交易罪与伤害(包括故意与过失)、杀人(故意与过失)罪之间有牵连关系,但是不应当以牵连犯处罚原则处理,而应当分别定罪量刑,以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罚。理由主要在于,强迫交易罪的法定罪高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法定刑期是较低的,可见其中没有包含牵连他罪并以一罪处断的刑期,也就是说,如果遇到牵连犯他罪而以强迫交易处罚时,其三年的最高刑吸收不了他罪之刑,因而如以一罪处断将罚不消罪、依罪刑相适应原则,应当对此种情况作数罪并罚处理。
强迫交易罪,是指在商品交易中,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又包括强迫交易对象的人身权、财产权。以上就是上海刑事律师咨询网为您讲解对于强迫交易行为怎么认定的整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类似的法律问题,还请上海刑事律师咨询网为您做一对一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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