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对第十九届中央委员、全国政协社会法律委员会前副主任傅正华严重违纪行为进行了调查。上海受贿罪律师分析案例。
案件介绍
经调查,傅正华完全放弃了理想的理想和信念,从未真正忠于党和人民,完全失去了党的精神原则,没有四种意识,偏离了两种维护,政治野心极度扩大,政治行为极其卑劣,投机,使智慧昏昏欲睡,不择手段实现个人政治目标;参与孙力军政治团伙、帮派、党营私;在重大问题上欺骗中央,危害党的集中统一;长期与多名政治骗子交朋友,造成不良影响;长期非法收集和携带枪支,形成严重的安全风险;对纪律法规、执法违法、徇私舞弊、擅权专横、肆意行动,造成严重的不良政治后果;长期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忽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权思想极其严重,享受奢侈生活,长期非法占用多套住房、办公用房和多辆公交车供个人和家庭享受,长期安排多名公职,现役人员为个人和家庭提供服务,经常接受高端宴会和旅游安排;组织信函不如实解释问题,为干部选拔任用谋取利益,严重破坏政治法律团队的政治生态;贪婪腐败,从事权力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产。
傅正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的职务违法行为,涉嫌贿赂、徇私舞弊犯罪。中共十八届全国代表大会后,不收敛,不停止,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当认真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府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研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开除傅正华;国家监察委员会开除公职;终止中共十九届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没收违纪违法所得;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移送有关财产。开除党籍的,在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认定。
傅政华简历
傅正华,男,汉族,1955年3月出生,河北滦县人,197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12月工作,北京大学法学专业毕业,法学硕士学位。
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事重大案件组长、刑侦重大案件组长、公安部刑侦重大案件组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市政法委副书记、北京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市政法委副书记、武警北京总队第一书记、第一政治委员。
现任司法部部长,党组副书记。
第十九届中共中央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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