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问毒品买家、毒品持有人、中间人、特勤人员、犯罪嫌疑人的亲属、朋友等线人,了解他们是如何与犯罪嫌疑人见面的,以及犯罪嫌疑人对贩卖毒品还知道些什么。调查应主要了解药品采购过程,然后进一步挖掘。浦东刑事律师提醒大家相关的情况是怎样的。
1、如果案件是通过采取控制下交付或其他调查措施解决的,它可以拍摄照片、录像,并提取犯罪现场的遗骸和实物,以及可能与调查有关的物证。
2、提取书证,为犯罪嫌疑人逃避打击而伪造销售审批手续,必要时进行文字鉴定,以确定是否是犯罪嫌疑人所为。
3、提取物证,包括毒品、贩毒品、交通工具、犯罪嫌疑人使用的通讯工具等遗留在现场的物品。
4、药物检测,确定药物的种类、数量(剂量)。
5、对犯罪嫌疑人供述的毒资来源、种类、数量(剂量)、包装、来源等,应当查证属实。
6、缉获毒品后,应当制作缉获物品清单,如实填写缉获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审理结束后,应当制作销毁物品清单,并将药品移交有关部门销毁。
7、审问犯罪嫌疑人。
检查毒品的来源、种类、数量(剂量)、去向、贩运数量和真实性;审查贩毒的动机和目的;贩卖毒品的时间、地点、范围和全过程;作案工具、交通工具、方式方法、资金渠道、获利数额、赃款去向都要问;应区分同案嫌疑人的地位、作用、犯罪次数、毒资来源、赃款赃物如何分割,并相互印证口供。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销售假药,是明知是假药而引诱他人购买或者转卖牟利。因为没有贩卖毒品的主观故意,只有故意诈骗,所以只要诈骗数额较大,就应该以诈骗罪论处。如果行为人不知道是假药,把假药当真药卖,应以贩卖毒品罪(未遂)定罪。至于销售掺杂使假的药品,不管有多少其他成分,只要含有毒品成分,就应该以贩卖毒品论处。
合同诈骗案件:
1、询问受害人或受害人所在单位的情况(凭主要代理人出具的证明)。询问欺诈发生的时间、地点、嫌疑人认识的过程、签订合同的时间、地点、内容和细节、受骗金额和货物等情况。
2、询问案件参与人、中介机构、知情人及相关当事人,了解案件发生前后的事实。
3、小心收到书面证据。其中包括伪造身份证、工作证等证件;伪造介绍信、证件、书信等材料;伪造公章、姓名章等印章;伪造支票、本票、汇票、提单等。虚假合同、虚假协议等。
4、获取被骗钱款的物流方向相关材料。如银行往来账户和会计部门材料部门的转账、转账、入账、支出、现金支取,材料的入库、出库、保管、使用等原始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明来源和提供时间。
5、收拾好你的工具。如私人雕刻、伪造文件、文件、工具等用于犯罪的计算机、计算器、车辆、通讯工具等,并拍摄照片和档案。
6、追缴赃款赃物并拍照附卷。被骗材料应由鉴定部门进行鉴定。
7、被害人有鉴定能力的,应当鉴定犯罪嫌疑人,并作出鉴定记录。
8、对相关书面材料进行必要的文献检索和鉴定。
9、取得工商税务部门涉嫌犯罪单位的登记材料、财务账簿、报表等材料,必要时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浦东刑事律师提醒大家,审问犯罪嫌疑人。应问犯罪嫌疑人行为(签订、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是否以自然人或单位的名义实施犯罪;是否具有实际履行合同的能力;是否存在虚构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的行为,是否存在虚假保证,如何虚构和冒用;是否存在收受对方钱物后逃匿的行为;非法占有款物的价值和去向;作案工具的来源和去向;如有共犯,问如何策划,分工分赃,分清地位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