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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刑事辩护律师网为您解答盗窃银行承兑汇票并使用是否属于票据诈骗

时间:2023-05-23 09:02 点击: 关键词:上海刑事辩护律师网,票据诈骗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财物侵占为己有的行为,构成盗窃罪需要具备侵占、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三个方面的构成要件。票据诈骗罪是指在票据交易活动中,采用欺骗的手段,使被害人处于错误的认识状态,实现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构成票据诈骗罪需要具备使用虚假票据、欺骗和实现非法占有三个方面的构成要件。上海刑事案件律师带您了解一下有关的情况。

上海刑事辩护律师网为您解答盗窃银行承兑汇票并使用是否属于票据诈骗

  一、是否构成盗窃罪还是票据诈骗罪

  对于盗窃银行承兑汇票并使用、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应当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盗窃银行承兑汇票并使用行为构成的应当是盗窃罪。这是因为,盗窃行为需要具备的侵占客观要件中包括占有,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不属于占有行为,无法满足盗窃罪的客观要件。同时,从主观方面分析,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盗用银行承兑汇票并使用的行为,其目的并不是为了实现非法占有,而是通过虚假的票据来欺骗他人获取利益,因此不符合盗窃罪的主观要件。

  其次,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构成的应当是票据诈骗罪。这是因为,骗取行为需要具备的欺骗构成要件中包括虚假,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属于使用虚假票据,符合票据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同时,从实现非法占有的目的分析,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显然是为了实现非法占有目的,符合票据诈骗罪的主观要件。

  因此,盗窃银行承兑汇票并使用、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构成的是票据诈骗罪。

  二、如何运用间接证据定案

  在司法实践中,有些案件由于各种原因,犯罪嫌疑人往往难以提供口供,这就需要运用间接证据来证明罪行。

  首先,间接证据是指不能直接证明被控人犯罪,而是通过推断、联想等方式,间接证明被控人犯罪的证据。在本案中,因为缺乏犯罪嫌疑人的口供,需要寻找其他证据来证明他们的犯罪行为。

  其次,间接证据的运用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证据具有充分性和必要性。证据必须充分,能够推翻被控人的辩解和抗辩,必要性则是指证据是无法取得直接证明的罪行,是确保正义裁判的必要手段。

  证据具有合法性和可信性。证据应当是在法律程序和程序规定下收集的,且来源可靠、证明力强。

  证据具有独立性。证据不应依赖于其他证据来证明犯罪行为。在本案中,可以采用如下间接证据来证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

上海刑事辩护律师网为您解答盗窃银行承兑汇票并使用是否属于票据诈骗

  银行记录证据:通过银行记录可以查明犯罪嫌疑人的银行账户资金流向和转账记录,能够间接证明犯罪嫌疑人使用虚假银行承兑汇票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交易记录证据:通过交易记录可以查明犯罪嫌疑人的交易行为和相关交易方的身份信息,能够间接证明犯罪嫌疑人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

  视频监控证据:通过视频监控可以查明犯罪嫌疑人在案发时的行动和身份特征,能够间接证明犯罪嫌疑人参与犯罪行为的事实。在运用间接证据进行定案时,需要注意保证证据的充分性和必要性,并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可信性。同时,需要遵循证明犯罪嫌疑人罪行的证明标准,确保证据能够推翻被控人的辩解和抗辩。

  三、法律案例和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诈骗案

  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诈骗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案例一:某公司职员小王私自持有该公司的一张以公司名义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向某银行贷款,并将贷款资金挪用个人用途。该行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未兑现,银行起诉该公司索赔。小王被公安机关以涉嫌票据诈骗罪移送审查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诈骗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小王私自持有该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并将其盗窃的行为,构成了盗窃罪;而小王通过伪造、变造、使用虚假银行承兑汇票骗取银行贷款的行为,则构成了票据诈骗罪。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涉嫌盗窃罪和票据诈骗罪。

  法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出租、转让、毁灭金融票证、信用证明文件,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金融票证、信用证明文件,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诈骗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犯罪嫌疑人通过伪造、变造、使用虚假金融票证、信用证明文件骗取银行贷款或者票据承兑、贴现等,侵犯国家信用、金融管理秩序和他人合法权益,情节较轻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情节较重的,可以以盗窃罪、挪用特定款物罪处罚。

  间接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

  间接证据是指通过某些证据推断出与事实有关的其他事实,而不是直接证明与事实有关的证据。间接证据对于某些犯罪案件的证明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有些犯罪案件很难找到直接证据,只能通过间接证据进行证明。

  在刑事诉讼中,间接证据与直接证据同样具有证明事实的效力。虽然间接证据并不是直接证明事实的证据,但是如果这些证据足以推断出被告人的罪行,就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

  运用间接证据定案:

  对于“零口供”案件,往往缺乏直接证据,因此需要通过间接证据进行定案。在运用间接证据定案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依法收集证据。间接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要求,包括法定证据、合法证据、有效证据等,否则不得采信。在收集证据时应当遵守法定程序,保障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其次,要综合考虑证据的证明力。间接证据可能存在推理上的漏洞和不足,因此需要综合考虑所有证据的证明力,包括间接证据、直接证据和其他相关证据。只有当证据的证明力足以排除合理怀疑,才可以作为判决的依据。

  最后,要运用法律原则和逻辑推理进行分析。对于间接证据需要进行逻辑推理和分析,遵循证明不能逆推、证据越多越好等法律原则。同时,还需要进行事实推断和证据分析,确定被告人是否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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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论

  上海刑事案件律师认为,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涉嫌盗窃罪和票据诈骗罪。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罪行,但可以通过银行账单、交易记录等间接证据,推断出犯罪嫌疑人通过盗窃银行承兑汇票并使用,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构成了盗窃罪和票据诈骗罪。因此,可以根据证据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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